关于举办第三期法律职业发展训练营的通知

  为提升北京大学法学院学生的法律素养、增强法律职业规划意识、提高法律实务操作技能和就业核心竞争力,北京大学法学院自2011年起推出了法律职业发展训练营项目,已联合台湾理律法律事务所、金杜律师事务所成功举办了两期法律职业发展训练营,得到了学院领导的积极肯定,并在广大师生中引起热烈反响。秉承北大法学院服务学生、创新实践的精神,并为进一步提高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应广大同学的要求,在总结前两期训练营经验并积极创新的基础上,法学院现已联合知名律所、大型企业、政府机关,全新打造推出第三期法律职业发展训练营。本届训练营在往届模式基础上有所突破,将采用更全面高效的板块组合及多职业互补的模式开展培训。现就训练营课程安排及营员招募事项通知如下:

一、训练营简介
  本次训练营将于2012年3月22日正式启动,为期三个月。训练营由讲座、讨论交流、素质拓展三个板块组成,以简历面试系列、律所系列、企业系列、政府系列等四个系列为主线,各部分的主讲人均系所在领域的资深人士和杰出校友。整个训练营内容丰富多彩,行业涵盖广泛,形式灵活多样,将为同学们提供一个职业生涯的敏锐视角和广阔舞台。
  训练营将在开营前从北京大学法学院全体学生中择优选拔50名营员,全程参与训练营所有活动。未能入选营员队伍的同学可参与旁听。训练营将根据营员管理制度对营员进行管理和考核。营期结束后,将根据营员个人表现和课程反馈择优推荐实习,未取得正式营员资格,但全程参与并提交心得,表现优异的同学也可获得推荐机会。本期训练营将不再统一颁发结业证书,有需要的同学将根据情况由学院开具相关证明。

二、训练营课程安排
  详见附件(三):第三期法律职业发展训练营日程表

三、营员报名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
报名时需提交纸质及电子版两类材料:
1、纸版材料
请于3月14日前将训练营报名表(附件一)和个人简历提交至法学院就业指导办公室(凯原楼201)。
简历要求:
(a)简历应包含学习情况、英语成绩、实习经历、在校担任职务和获奖情况等基本情况;
(b)简历请注明是否有职业类别意向;
(c)简历附个人近期照片。
2、电子材料
请下载并填写训练营报名志愿表(附件二),并连同训练营报名表(附件一)和个人简历,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训练营邮箱:pkulawtraining@126.com

(二)选拔标准:
1、参加训练营的营员为北京大学法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非毕业生优先。
2、选拔条件:
(1)主动参加各类活动,表现积极;
(2)学习成绩优良;
(3)勤奋求实、坚持不懈、学习能力强;
(4)富有集体荣誉感、善于与人合作;
(5)对职业生涯发展规划领域具有兴趣;
3、在训练营期间,能合理安排时间,保证全程参与。
4、营员名额按照学生类别、年级均衡分配,并以递交电子版材料优先顺序选拔。初步拟定本科生15人、法学硕士10人、法律硕士25人;某类别学生人数不足时,遵循上述比例和优先原则录取其他营员。
  就业指导办公室将对所有报名同学的简历进行备案,在日后的实习和就业机会中得到优先推荐。营员名单确定后,将在法学院学工网进行公示。

(三)营员管理制度
1、训练营课程采取签到制度,每次课程前营员需要进行签到。旁听生同学也可以签到,以便统计参与情况,作为推荐实习的标准。
2、原则上正式营员应全程参加,禁止无故缺席、迟到。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者,须向训练营负责人请假。
3、积极参与课程讲座,认真对待训练营老师安排的任务。
4、营员采取分组管理,每组10人,选出组长一名,组长负责训练营事务的通知和召集组员进行讨论。
5、训练营过程中,每位营员需按要求提交结业总结一篇,总结的内容和要求将于课程进行过程中确定,训练营将组织对营员总结进行评优,作为后期推荐实习的标准之一。
  特别说明:本次训练营将从营员中招募5名左右志愿者,协助训练营负责人进行训练营工作的组织和营员的日常管理,请有意从事志愿服务工作的同学在报名表的相应位置予以注明。

  第三期法律职业发展训练营期待你的参与!

 第三期法律职业发展训练营报名表
 第三期法律职业发展训练营报名志愿表
 第三期法律职业发展训练营日程表
                                           北京大学法学院
                                            201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