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上研与就业

1、报考研究生或准备出国的毕业生可以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吗?
  准备报考研究生或有意向自费出国留学的毕业生,可以联系用人单位,但应将有关事宜在签署就业协议时告知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后,方可签订就业协议,并由双方在就业协议书中予以书面注明,否则,毕业生因录取为研究生或出国留学而发生违约行为的,由其本人承担违约责任。

2、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的毕业生可以就业吗?
  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的毕业生,在保留资格期间,需同其他参加就业的毕业生一样参加就业。

3、毕业生出国(出境)就业,该如何处理户档关系?
  毕业生出国(出境)就业,如境外单位委托国内人才服务机构接收户口和档案关系,在毕业生与该人才服务机构签定就业协议后,学校将其户口和档案派遣到该人才服务机构;如无国内人才服务机构接收户口和档案关系,毕业生需填写《北京大学毕业生出国(出境)留学、工作申请表》和《北京大学毕业生转移户档到生源地申请表》(北大就业信息网可下载),按照“灵活就业”办理将户口、档案派回生源省(区、市)就业主管部门。

4、出国留学或做博士后,户口档案放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和派遣回生源地有什么区别?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是专业管理出国留学人员档案的机构之一,只接收出国留学成行人员档案和户口,优点是比较专业,在国外留学期间所需证明及回国后一些手续的办理比较规范。如果毕业时不能确定出国能否成行,户口档案只能申请派回生源地,派回生源地的优点是离家近,利用户口档案比较方便,缺点是有些地方档案管理不规范。
  毕业研究生出国(出境)做博士后,可按照申请自费出国(出境)留学的有关政策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