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届法学院毕业生填写有关表格的通知

各位2013届毕业班的同学:
  2012届的就业工作已经落下帷幕,学院就业办即将启动新一轮的就业工作。2012年我院良好的就业局面是12届每一位毕业生努力的结果,也是12届毕业生与法学院通力配合、及时了解和获得学院就业指导资源的结果。
  为了更好地开展我院2013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及时了解、熟悉各位毕业生的情况,为各位毕业生的就业推荐工作打下基础,请各位毕业班同学根据各自学位类别下载附件中的信息表和通讯录范表,并认真、准确地填写相关内容。

   具体填写要求如下:
一、信息表以word格式,通讯录以excel格式填写和提交。填写时请务必注意不要改变通讯录表格的格式。

二、将文件分别命名为 “信息表-学号-姓名”“通讯录-学号-姓名”,表格名称、学号与姓名之间用间隔号隔开(例如:信息表-1001212001-张三,通讯录-1001212001-张三)。

三、“生源地”一栏填写说明:
1、对本科生来讲,生源地指 高考时的户籍所在地
2、生源地需要详细到 市或者县一级(如二分派遣时需要用),请务必填写具体所在生源市名或县名,如河北省邢台市、湖南省宁乡县等。
3、本科毕业后,直接读研究生的学生,生源按本科之前的户口所在地区填报。
例如:读本科之前的生源地是江苏省南京市,毕业后直接读研究生,生源地填:江苏省南京市;
4、本科毕业后,直接派遣就业,工作后又考入北京大学读研的学生,其生源地按考入研究生前的户口所在地区填报。
例如:某学生读本科时的生源是江苏省南京市,毕业后就业派遣的单位地区是北京市(即户口迁入北京市),工作后考入北大读研,该生的生源地应填写北京市。
5、本科毕业后,在户口档案保留于本科院校期间考入北大读研,其生源地仍然按本科之前的生源所在地填报。
例如:某学生读本科之前的生源地是江苏省南京市,在上海某高校读本科毕业后,户档保留在上海该高校,后考入北大读研,生源地仍填写江苏省南京市,即, 户档保留不改变生源地
6、“家庭地址”一栏应填写转入北大集体户口前家庭户口本上的地址,入学后有变动的,请在备注栏注明原因及有关情况,并提供现家庭户口本复印件及家庭所在当地人事局同意落户的证明。
7、生源地是 青岛市、宁波市、厦门市、深圳市、大连市的学生,请一定注意填写明确。
8、培养方式是定向或委培的毕业生,生源地区不用填写。但已经与原定向、委培单位解除关系的,请主动与院就业办联系,办理相关手续。

四、“英语等级”及“英语水平”一项是指英语四六级或托福雅思等成绩,有二外成绩的同学可以写在备注栏中。

五、“户口”、“档案”栏填写说明:
1、填写现在户口、档案所在地。一般统招统分的同学入学时户口、档案随之转到学校,户口、档案一栏就应该填写“北大”。
2、有些同学户口、档案在入学时没有随之来学校,请在此栏填写具体户口、档案所在省、市名称。(北京生源填写具体区县)

六、备注栏说明: 认真审核各栏目内容后,在此栏手写签字确认。
七、各位同学提交的《北京大学法学院毕业生个人信息表》将作为我院了解、熟悉、联系和推荐你们的主要依据;请大家认真、准确、诚信地填写相关信息,一旦发现虚假信息,将严肃处理;《通讯录》将用于快速了解毕业生的基本信息,是及时联系毕业生的重要途径。

  各位应届毕业生务必于9月10日(周一)前将自己填写好的表格统一提交给各班班长。往届延期到2013年毕业的学生请自行下载并填写上述表格,于9月10日(周一)之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就业办公室。

  请各班班长认真负责地将本班同学提交的信息表汇总为一个文件夹,文件夹的名称为“班级名称-信息表”;通讯录汇总为一个excel文件,文件名称为:“班级名称-通讯录”。请各班班长将以上材料汇总后,发送至 pkulawjob@gmail.com,并将通讯录打印后,要求每名同学审核个人信息内容后于备注栏签字确认,于9月12日(周三)前,将纸质版通讯录直接提交至我院就业指导办公室(凯原楼201室)。请大家按时提交上述表格,以免影响就业推荐。

  办公电话:62757816
  EMAIL:pkulawjob@gmail.com
  联系人:粘怡佳老师、黄浩荣老师

                                    北京大学法学院就业指导办公室
                                         2012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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