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届毕业生领取和填写毕业生登记表的通知

法学院2018届毕业生:
  《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和《毕业研究生登记表》是本科生和研究生学业阶段结束前要填写的总结材料,需要存入个人人事档案,是毕业生个人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现将2018届毕业生领取和填写毕业登记表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请毕业班各班班长即日起至4月27日(星期五)17:00之前到法学院就业指导办公室(凯原楼211室)领取本班同学毕业生登记表,本科生班长领取《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研究生班长领取《毕业研究生登记表》,领取后请及时分发给本班同学填写。
  注:港澳台、留学生同学不需要填写。
  请各班班长于5月11日(星期五)17:00之前将填写完整的毕业生登记表收齐交回法学院就业指导办公室。
  请各位同学按照填写说明认真填写,填写完毕后及时交给各班班长,以便在毕业前及时归档。
  本科毕业生《高等学校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填写说明:  《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填写说明
  研究生(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博士)毕业生《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填写说明:  《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填写说明
  往年填写毕业生登记表时会因出现问题而返工,提醒同学们注意以下事项:  
  1、表格统一用黑色签字笔填写,要求字迹清晰整洁,不得涂改;
  2、必须贴近期一寸正面半身脱帽照片;
  3、自我鉴定内容不可过少;
  4、本科生注意填写最后一页实习、论文、特长等相关内容;
  5、研究生注意填写导师评语并签字。
  
  最后,请同学们用铅笔在毕业生登记表封面右上角写上自己的学号。 

                                           法学院就业办
                                           2018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