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意向去律所工作的同学备案简历的通知

各位应届毕业生同学:
  如果你有志于毕业后去律师事务所工作,并把律所作为首要的求职选择,请尽早向法学院就业办提交个人简历,注明“ 有志去律所工作-姓名-专业”,并在邮件正文中说明你的工作偏好。
  这有助于就业办老师了解同学们的自身情况和想法,便于推荐同学们去律师事务所工作。
  请同学们互相转告。

  法学院就业办邮箱:pkulawjob@gmail.com

                                       法学院就业办
                                        201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