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寒假行政办值班可办理就业事项的通知

  各位毕业生同学,寒假已经到来,学校院系各职能部门将从1月24日起轮休。为方便毕业生同学寒假期间办理各项手续,法学院行政办寒假值班期间将办理部分就业相关事项,届时,请毕业生同学携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于办公时间到法学院行政办办理如下事项:

   一、领取三方协议
  学生须提交用人单位接收函或就业推荐表回执,无单位同意接收的证明材料不能领取三方;
  注意事项:本科生三方协议和研究生三方协议有所不同,注意区分。

   二、开具实习介绍信
  学生须如实填写实习申请表和实习介绍信;
  注意事项:实习结束后将已盖章的回执交回至就业办。

   三、开具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
  同学须出具无刑事犯罪行为保证;
  注意事项:同学须持此证明到燕园派出所加盖公章。

   四、选调生报名表和用人单位考试报名表
  注意事项:报名表要A4纸正反两面打印;
  盖章分党委章和行政章,注意区分;
  国家公务员报名表需填写综合评价的,请节后办理;

  就业指导办公室值班时间:1月27日,9:00-11:30,14:00-16:00
  值班电话:62757816,地址:电教楼217室

  北京大学就业指导中心寒假值班时间:1月24日、1月27日、1月31日、2月10日、2月14日,
  工作日9:00-12:00,13:30-16:30对外办公.
  值班电话:62751275,地址:北阁
                                         法学院就业办
                                          201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