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和发放“就业推荐表”的通知

  北京市教委统一印制的“北京地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是应届毕业生签约和办理户口申请手续的重要依据。每位拟就业的毕业生只有一份,请同学们妥善保管就业推荐表,并在找工作中慎重考虑将就业推荐表原件交给就业单位。
  现请各毕业班班班长于11月5日(星期一)来法学院就业办(凯原楼201)领取已盖章批准的就业推荐表,并尽快发放给各班同学。发放时务必要求领取人在《发放就业推荐表备案表》中“领取推荐表”一栏签字。
                                         法学院就业办
                                         201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