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四期法律职业发展训练营暨营员招募通知
时间:2013-03-05 来源:作者:
北京大学法学院自2011年起至今,已联合知名律所、大型国企、公检法机关、职业造型机构等单位成功举办了三期法律职业发展训练营,为同学们求职就业提供了积极的帮助。现在我们应广大同学的要求,在前三期的基础上,全新推出第四期法律职业发展训练营。本届训练营在形式上将比往届有所突破,实地参观、模拟面试、讲座座谈、素质拓展等丰富多彩的活动都将更好地帮助同学们理解法律职业、确立职业发展目标。现就训练营课程安排及营员招募事项通知如下:
一、训练营简介
招募营员:50名(可旁听)
开营时间: 2012年3月20日(周三)
活动时间: 每周三下午(模拟面试、外出参观将根据具体联系调整),为期3个月
本期训练营将与法院、检察院、知名律所、大型企业等法律实务部门合作,进一步帮助同学们增进对法律职业的理解,为求职就业做好更充分的准备。
本期训练营首次采用主题模式。这次我们的课程以“微职场”为主题,从细节切入,力求尽量地深入、具体而细化地剖析职场;在形式上则侧重多样化,保留律所、企业、政府机关三大板块,但增加 法院参观、模拟面试、职场形象工作坊等内容。
训练营将在开营前从北京大学法学院全体学生中择优选拔50名营员,全程参与训练营所有活动。未能入选营员队伍的同学可参与旁听。训练营将根据营员管理制度对营员进行管理和考核。
二、训练营课程安排
详见附件二:第四期法律职业发展训练营日程表
三、营员报名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
报名时需提交纸质及电子版两类材料:
1、纸版材料
请于 3月11日前将训练营报名表(附件一)和个人中英文简历提交至法学院就业指导办公室(凯原楼201)。
简历要求:
(a)简历应包含学习情况、英语成绩、实习经历、在校担任职务和获奖情况等基本情况;
(b)简历请注明是否有职业类别意向;
(c)简历附个人近期照片。
2、电子材料
请下载并填写训练营报名表(附件一)和个人中英文简历,于 3月11日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训练营邮箱:pkulawtraining@126.com,报名表和简历以附件的形式发送,邮件主题统一名称为:训练营-姓名-年级。
(二)选拔标准:
1、参加训练营的营员为北京大学法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非毕业生优先。
2、选拔条件:
(1)主动参加各类活动,表现积极;
(2)学习成绩优良;
(3)勤奋求实、坚持不懈、学习能力强;
(4)富有集体荣誉感、善于与人合作;
(5)对职业生涯发展规划领域具有兴趣;
(6)在训练营期间,能合理安排时间,保证全程参与。
3、营员名额按照学生类别、年级均衡分配,并以递交电子版材料优先顺序选拔。
就业指导办公室将对所有报名同学的简历进行备案。营员名单确定后,将在法学院学工网进行公示。
(三)营员管理制度
1、训练营课程采取签到制度,每次课程前营员需要进行签到。旁听生同学也可以签到,以便统计参与情况,作为颁发结业证书的依据。
2、原则上正式营员应全程参加,禁止无故缺席、迟到。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者,须向训练营负责人请假。
3、积极参与课程讲座,认真对待训练营老师安排的任务。
4、营员采取分组管理,每组10人,选出组长一名,组长负责训练营事务的通知和召集组员进行讨论。
5、训练营过程中,每位营员需按要求提交结业总结和作业1-2篇,总结的内容和要求将于课程进行过程中确定,训练营将组织对营员总结择优入选训练营总结汇编,并作为颁发结业证书的依据之一。
特别说明:本次训练营将从营员中招募5名左右志愿者,协助训练营负责人进行训练营工作的组织和营员的日常管理,请有意从事志愿服务工作的同学在报名表的相应位置予以注明,有摄影摄像、写作、主持、PS等技能将优先考虑。
第四期法律职业发展训练营期待你的参与!
法学院就业办
2013年3月5日
附件一 第四期法律职业发展训练营报名表
附件二 第四期职业发展训练营日程表
一、训练营简介
招募营员:50名(可旁听)
开营时间: 2012年3月20日(周三)
活动时间: 每周三下午(模拟面试、外出参观将根据具体联系调整),为期3个月
本期训练营将与法院、检察院、知名律所、大型企业等法律实务部门合作,进一步帮助同学们增进对法律职业的理解,为求职就业做好更充分的准备。
本期训练营首次采用主题模式。这次我们的课程以“微职场”为主题,从细节切入,力求尽量地深入、具体而细化地剖析职场;在形式上则侧重多样化,保留律所、企业、政府机关三大板块,但增加 法院参观、模拟面试、职场形象工作坊等内容。
训练营将在开营前从北京大学法学院全体学生中择优选拔50名营员,全程参与训练营所有活动。未能入选营员队伍的同学可参与旁听。训练营将根据营员管理制度对营员进行管理和考核。
二、训练营课程安排
详见附件二:第四期法律职业发展训练营日程表
三、营员报名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
报名时需提交纸质及电子版两类材料:
1、纸版材料
请于 3月11日前将训练营报名表(附件一)和个人中英文简历提交至法学院就业指导办公室(凯原楼201)。
简历要求:
(a)简历应包含学习情况、英语成绩、实习经历、在校担任职务和获奖情况等基本情况;
(b)简历请注明是否有职业类别意向;
(c)简历附个人近期照片。
2、电子材料
请下载并填写训练营报名表(附件一)和个人中英文简历,于 3月11日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训练营邮箱:pkulawtraining@126.com,报名表和简历以附件的形式发送,邮件主题统一名称为:训练营-姓名-年级。
(二)选拔标准:
1、参加训练营的营员为北京大学法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非毕业生优先。
2、选拔条件:
(1)主动参加各类活动,表现积极;
(2)学习成绩优良;
(3)勤奋求实、坚持不懈、学习能力强;
(4)富有集体荣誉感、善于与人合作;
(5)对职业生涯发展规划领域具有兴趣;
(6)在训练营期间,能合理安排时间,保证全程参与。
3、营员名额按照学生类别、年级均衡分配,并以递交电子版材料优先顺序选拔。
就业指导办公室将对所有报名同学的简历进行备案。营员名单确定后,将在法学院学工网进行公示。
(三)营员管理制度
1、训练营课程采取签到制度,每次课程前营员需要进行签到。旁听生同学也可以签到,以便统计参与情况,作为颁发结业证书的依据。
2、原则上正式营员应全程参加,禁止无故缺席、迟到。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者,须向训练营负责人请假。
3、积极参与课程讲座,认真对待训练营老师安排的任务。
4、营员采取分组管理,每组10人,选出组长一名,组长负责训练营事务的通知和召集组员进行讨论。
5、训练营过程中,每位营员需按要求提交结业总结和作业1-2篇,总结的内容和要求将于课程进行过程中确定,训练营将组织对营员总结择优入选训练营总结汇编,并作为颁发结业证书的依据之一。
特别说明:本次训练营将从营员中招募5名左右志愿者,协助训练营负责人进行训练营工作的组织和营员的日常管理,请有意从事志愿服务工作的同学在报名表的相应位置予以注明,有摄影摄像、写作、主持、PS等技能将优先考虑。
第四期法律职业发展训练营期待你的参与!
法学院就业办
2013年3月5日
附件一 第四期法律职业发展训练营报名表
附件二 第四期职业发展训练营日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