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和填写毕业生登记表的通知

法学院2013届毕业生:
  请毕业班各班班长即日起至 4月24日(星期三)17:00之前到法学院就业指导办公室(凯原楼201室)领取本班同学毕业生登记表,本科生班长领取《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研究生班长领取《毕业研究生登记表》,领取回去后请及时分发给本班同学填写。请各班班长于 5月2日17:00(星期四)之前将填写完毕的毕业生登记表收齐交回法学院就业指导办公室。
  《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和《毕业研究生登记表》是毕业生个人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位同学按照下文说明认真填写,填写完毕后及时交给各班班长,以便在毕业前及时归档。

   本科毕业生在填写《高等学校学校毕业生登记表》时应 注意如下事项
  1、请自己按照登记表封皮背面的 “填表说明”填写表中除“班组鉴定”、“学校组织意见”和“学校对其就业的意见”三栏之外的所有项目;
  2、“本人身体健康状况”一栏一般写“良好”,有疾病的同学请如实填写;
  3、“本人工作意愿”一栏,已经签约的同学直接填写签约单位名称即可,尚未签约的同学请填写自己比较倾向的行业即可,已经确定继续深造的同学填写“无”即可;
  4、“班组鉴定”一栏,各班班长应在和班委会、团支部、党支部的主要负责人协商之后组织班干部填写。

   研究生(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博士)毕业生在填写《毕业研究生登记表》时应 注意如下事项
  1、请自己按照登记表封皮背面的“ 填表说明”,填写表中除“班组鉴定”、“导师对毕业生业务能力、外语水平介绍及对其就业的建议”、“系负责人意见”和“负责人意见”四栏之外的所有项目,“备注”栏如无需要补充说明事项则应写“无”;
  2、“原工资级别”不清楚的同学直接写“不清”即可;
  3、“本人身体健康情况”一栏一般写“良好”,有疾病的同学请如实填写;
  4、“本人工作志愿”一栏,已经签约的同学直接填写签约单位名称即可,尚未签约的同学请填写自己比较倾向的行业即可,已经确定继续深造的同学填写“无”即可;
  5、“导师对毕业生业务能力、外语水平介绍及对其就业的建议”一栏 请同学自己找各自的导师填写
  6、“班组鉴定”一栏,各班班长应在和班委会、团支部、党支部的主要负责人协商之后组织班干部填写。

   往年填写毕业生登记表时会因出现问题而返工,请同学们注意以下事项:
  1. 需要用黑色签字笔,而非蓝色圆珠笔填写表格;
  2. 必须贴近期一寸正面半身脱帽照片;
  3. 自我鉴定内容不可过少;
  4. 本科生注意填写最后一页实习、论文、特长等相关内容;
  5. 研究生注意填写导师评语并签字。
   另外,请同学们用铅笔在毕业生登记表封面右上角写明自己的学号。
  毕业生登记表是同学们档案中非常重要的内容之一,请同学们慎重填写,及时上交,以免影响自己的毕业归档和派遣。
                                           法学院就业办
                                            2013-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