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毕业生体检安排的通知

  根据国家教育委员会、卫生部颁发的《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十四条提出的 “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健康管理制度。根据条件定期对学生进行体格检查,建立学生体质健康卡片,纳入学生档案。”的精神,校医院决定于2016年12月20日9:30对法学院毕业生进行体检。
  毕业体检可使学生能尽早了解自身的健康状况,对健康有问题的学生(肝功异常、肺结核、高血压等疾患)能及时予以治疗,为就业做好准备。另外,从公共卫生安全出发,及时发现肺结核,控制传染源,可以避免传染病疫情蔓延,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的环境。各院系要重视毕业体检工作,避免学生因健康问题影响就业、引发心理问题而产生不良事件。
  为方便学生求职过程中开具健康证明,体检结束后,学生可根据用人单位需要,随时到体检中心打印体检报告。请同学们按体检中心安排的时间前往校医院体检。学生体检时必须带好校园卡、体检费(120元/人次),体检当日可清淡饮食。
  请带好校园卡及体检费120元,按安排的时间体检。

  法学院毕业生体检时间:2016年12月20日 9:30
        体检地点:校医院
         体检费:120元/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