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届毕业生填写和核对户口迁移地址的通知
时间:2015-06-30 来源:作者:
各位毕业生同学,临近毕业离校,学院就业办将协助燕园派出所户口办帮助同学们集中办理户口迁移相关手续,请各位需办理户口迁移证的同学务必于7月1日至7月9日期间到就业办填写并核对信息:
1.已签订三方协议,户口转至单位集体户口的同学,凭借三方协议复印件在学院登记户口迁移地址;
2.已签订三方协议,单位与生源地在同一城市,希望将户口转至家庭户口的同学,凭借家庭户口本复印件在学院登记户口迁移地址;
3.灵活就业、自由职业和自主创业的同学,户口档案转至生源地,凭借家庭户口本复印件在学院登记户口迁移地址;
4.待就业的同学,户口档案转至生源地,凭借家庭户口本复印件在学院登记户口迁移地址;
5.已上硕、已上博、已上博士后的同学,凭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在学院登记户口迁移地址;
6.已出国,户口档案转至生源地的同学,凭借家庭户口本复印件在学院登记户口迁移地址;户口档案转至留学生服务中心的同学,凭借留学生服务中心调档函在学院登记户口迁移地址。
注意:
1.大部分签就业协议的同学在向学院提交三方复印件时已经登记户口迁移地址;
2.继续在本校读研的同学不需要填写核对户口迁移地址;
3.缺少相应证明材料的同学,待联系好单位确定户口迁移地址后,自行前往燕园派出所办理相关手续。
联系电话:62757816
法学院就业办
2015年6月30日
1.已签订三方协议,户口转至单位集体户口的同学,凭借三方协议复印件在学院登记户口迁移地址;
2.已签订三方协议,单位与生源地在同一城市,希望将户口转至家庭户口的同学,凭借家庭户口本复印件在学院登记户口迁移地址;
3.灵活就业、自由职业和自主创业的同学,户口档案转至生源地,凭借家庭户口本复印件在学院登记户口迁移地址;
4.待就业的同学,户口档案转至生源地,凭借家庭户口本复印件在学院登记户口迁移地址;
5.已上硕、已上博、已上博士后的同学,凭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在学院登记户口迁移地址;
6.已出国,户口档案转至生源地的同学,凭借家庭户口本复印件在学院登记户口迁移地址;户口档案转至留学生服务中心的同学,凭借留学生服务中心调档函在学院登记户口迁移地址。
注意:
1.大部分签就业协议的同学在向学院提交三方复印件时已经登记户口迁移地址;
2.继续在本校读研的同学不需要填写核对户口迁移地址;
3.缺少相应证明材料的同学,待联系好单位确定户口迁移地址后,自行前往燕园派出所办理相关手续。
联系电话:62757816
法学院就业办
201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