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届毕业生填报毕业去向、办理离校手续的通知
时间:2015-06-17 来源:作者:
按照全校毕业生离校工作安排,请各位同学于6月25日前登录“校内门户”补充个人信息以及毕业去向,并提交毕业去向的相关证明。未填写个人信息以及毕业去向将影响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
已领取三方协议的同学:
1、已领取三方协议,完成所有签约步骤,完成毕业去向填报并将三方协议复印件提交就业办登记的同学,无需再提交证明;
2、已领取三方协议,仍在签约过程中的同学,请于6月25日前完成签约,填报毕业去向并将三方协议复印件提交就业办登记;
若6月25日前无法完成签约手续:
1)如果单位在毕业前可以完成签约手续,请于6月25日前填报毕业去向并及时将三方协议复印件提交就业办登记;
2)如果单位无法在近期完成签约手续,请于6月25日前在毕业去向系统中填报“灵活就业→申请暂缓派遣”,向学校提出将户口、档案暂存学校的申请,并提交暂缓派遣证明。
出国的同学:
已明确出国的同学可选择户档回生源地人事部门或者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请于6月25日前完成毕业去向填报。选择户档转至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的同学,需事先与留服沟通,确认可以接受户口档案再进行选择,并于6月25日前向就业办提交留服下发的调档通知单。
上研的同学:
请于6月25日前在网上填报毕业去向,并及时向就业办提交调档函等相应材料。(本院读研同学的毕业去向由就业办统一填报,也不需要提交相应材料)
灵活就业的同学:(即用人单位不解决户口,只签双方劳动合同)
1、京外生源以“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证明”、“自由职业”等形式灵活就业的,应办理户口档案回生源地人事部门手续,于6月25日前完成毕业去向填报,并提交实际就业单位的书面证明材料。
2、北京生源不涉及户口问题,可以和京内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协议落实档案去向。
注意:入职后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同学,须尽快向就业办提交劳动合同复印件(封面、首页及签字盖章页三页即可)。
未落实毕业去向、来年考研、来年出国的同学:
6月25日之前尚未落实毕业去向的同学,请在系统填报时选择待就业,并向就业办邮箱(pkulawjob@gmail.com)发邮件说明待就业原因。
如有任何疑问,请致电就业办(62757816)。谢谢!
法学院就业办
2015年6月17日
已领取三方协议的同学:
1、已领取三方协议,完成所有签约步骤,完成毕业去向填报并将三方协议复印件提交就业办登记的同学,无需再提交证明;
2、已领取三方协议,仍在签约过程中的同学,请于6月25日前完成签约,填报毕业去向并将三方协议复印件提交就业办登记;
若6月25日前无法完成签约手续:
1)如果单位在毕业前可以完成签约手续,请于6月25日前填报毕业去向并及时将三方协议复印件提交就业办登记;
2)如果单位无法在近期完成签约手续,请于6月25日前在毕业去向系统中填报“灵活就业→申请暂缓派遣”,向学校提出将户口、档案暂存学校的申请,并提交暂缓派遣证明。
出国的同学:
已明确出国的同学可选择户档回生源地人事部门或者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请于6月25日前完成毕业去向填报。选择户档转至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的同学,需事先与留服沟通,确认可以接受户口档案再进行选择,并于6月25日前向就业办提交留服下发的调档通知单。
上研的同学:
请于6月25日前在网上填报毕业去向,并及时向就业办提交调档函等相应材料。(本院读研同学的毕业去向由就业办统一填报,也不需要提交相应材料)
灵活就业的同学:(即用人单位不解决户口,只签双方劳动合同)
1、京外生源以“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证明”、“自由职业”等形式灵活就业的,应办理户口档案回生源地人事部门手续,于6月25日前完成毕业去向填报,并提交实际就业单位的书面证明材料。
2、北京生源不涉及户口问题,可以和京内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协议落实档案去向。
注意:入职后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同学,须尽快向就业办提交劳动合同复印件(封面、首页及签字盖章页三页即可)。
未落实毕业去向、来年考研、来年出国的同学:
6月25日之前尚未落实毕业去向的同学,请在系统填报时选择待就业,并向就业办邮箱(pkulawjob@gmail.com)发邮件说明待就业原因。
如有任何疑问,请致电就业办(62757816)。谢谢!
法学院就业办
201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