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4届毕业生就业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4-06-16 来源:作者:
2014届毕业生就业统计和离校派遣工作即将全面展开,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市教委的有关通知要求,并按照北京大学2014年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日程安排,请各位同学于6月25日之前完成今年就业方案的网上填报审核工作,并提交毕业去向的相关证明。
已领取三方协议的同学:
1、已领取三方协议,完成所有签约步骤,在网上完成填报毕业去向并将三方复印件提交院系登记的同学,无需再提交证明;
2、已领取三方协议,仍在签约过程中的同学,请于6月25日之前签约完毕,在网上完成填报毕业去向并将三方复印件提交学院登记;
若6月25日之前无法完成签约手续,则分两种情况:
1)如果单位在毕业之前可以走完签约手续,那么询问单位系统需要填的内容,6月25日之前填报毕业去向并随后签完三方再提交证明材料;
2)如果单位无法在近期完成签约手续,请同学在6月25日之前通过完成网上“填报毕业去向→灵活就业→申请暂缓派遣”,向学校提出将户口、档案暂存学校的申请,并提交暂缓派遣证明。
出国的同学:
已明确出国的同学,可选择户档回生源地人事部门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并于6月25日前在网上完成填报毕业去向。选择户档去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的同学,需事先与留服沟通好,确认可以接受户口档案再进行选择,并在6月25日之前向就业办提交留服下发的调档通知单。
上研的同学:
收到研究生录取通知、博士后接收函等后,需于6月25日前在网上完成填报毕业去向,并及时向院就业办提交通知书复印件。(本院读硕不需要)
灵活就业的同学:(即用人单位不解决户口,只签双方劳动合同)
1、京外生源毕业生以“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证明”、“自由职业”等形式灵活就业的,应办理户口档案回生源地人事部门手续。于6月25日前在网上完成填报就业去向,并提交实际就业单位的书面证明材料。
2、京内生源不涉及到户口的问题,可以和北京的用人单位签三方协议落实档案去向。
注意:根据北京市教委今年的新要求,灵活就业的同学请注意在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尽快将劳动合同的复印件交至就业办。
未落实毕业去向、来年考研、来年出国的同学:
6月25日之前未落实就业去向的,请在系统填报时选择待就业,并向就业办邮件(pkulawjob@gmail.com)说明待就业原因。
如果6月25号之前需要网上更改就业去向的(如未落实就业改成灵活就业或签约等),与就业办联系。
从2014年6月16日起,领取三方协议需用人单位接收证明或推荐表回执。不接受无凭证借取三方。(如不方便提交证明原件,可先提交单位证明的传真件)。
关于暂缓派遣的说明:
如果毕业生已经联系就业单位,并且就业单位正在进行落户相关手续,可在系统填报毕业去向,灵活就业并且申请暂缓派遣,但需要在6月25日之前将暂缓派遣证明交至就业办。
希望同学们相互转达,在6月25号之间填报毕业去向并且提交相关材料。
如有疑问,请致电就业办62757816。谢谢!
法学院就业办
2014-6-16
已领取三方协议的同学:
1、已领取三方协议,完成所有签约步骤,在网上完成填报毕业去向并将三方复印件提交院系登记的同学,无需再提交证明;
2、已领取三方协议,仍在签约过程中的同学,请于6月25日之前签约完毕,在网上完成填报毕业去向并将三方复印件提交学院登记;
若6月25日之前无法完成签约手续,则分两种情况:
1)如果单位在毕业之前可以走完签约手续,那么询问单位系统需要填的内容,6月25日之前填报毕业去向并随后签完三方再提交证明材料;
2)如果单位无法在近期完成签约手续,请同学在6月25日之前通过完成网上“填报毕业去向→灵活就业→申请暂缓派遣”,向学校提出将户口、档案暂存学校的申请,并提交暂缓派遣证明。
出国的同学:
已明确出国的同学,可选择户档回生源地人事部门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并于6月25日前在网上完成填报毕业去向。选择户档去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的同学,需事先与留服沟通好,确认可以接受户口档案再进行选择,并在6月25日之前向就业办提交留服下发的调档通知单。
上研的同学:
收到研究生录取通知、博士后接收函等后,需于6月25日前在网上完成填报毕业去向,并及时向院就业办提交通知书复印件。(本院读硕不需要)
灵活就业的同学:(即用人单位不解决户口,只签双方劳动合同)
1、京外生源毕业生以“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证明”、“自由职业”等形式灵活就业的,应办理户口档案回生源地人事部门手续。于6月25日前在网上完成填报就业去向,并提交实际就业单位的书面证明材料。
2、京内生源不涉及到户口的问题,可以和北京的用人单位签三方协议落实档案去向。
注意:根据北京市教委今年的新要求,灵活就业的同学请注意在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尽快将劳动合同的复印件交至就业办。
未落实毕业去向、来年考研、来年出国的同学:
6月25日之前未落实就业去向的,请在系统填报时选择待就业,并向就业办邮件(pkulawjob@gmail.com)说明待就业原因。
如果6月25号之前需要网上更改就业去向的(如未落实就业改成灵活就业或签约等),与就业办联系。
从2014年6月16日起,领取三方协议需用人单位接收证明或推荐表回执。不接受无凭证借取三方。(如不方便提交证明原件,可先提交单位证明的传真件)。
关于暂缓派遣的说明:
如果毕业生已经联系就业单位,并且就业单位正在进行落户相关手续,可在系统填报毕业去向,灵活就业并且申请暂缓派遣,但需要在6月25日之前将暂缓派遣证明交至就业办。
希望同学们相互转达,在6月25号之间填报毕业去向并且提交相关材料。
如有疑问,请致电就业办62757816。谢谢!
法学院就业办
2014-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