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五期法律职业发展训练营的通知

  北京大学法学院自2011年起至今,已联合知名律所、大型国企、公检法机关等单位成功举办了四期法律职业发展训练营,为同学们求职就业提供了积极的帮助。本期训练营将在前四期的基础上,继续实现突破创新,通过深度的职场技能培训、全方位的职场体验与实习过程中收获的实战经验,帮助同学们理解法律职业、确立职业发展目标。现就训练营课程安排及营员招募事项通知如下:

一、训练营简介
  第五期法律职业发展训练营分为职场预热站、职场深度游、职场全方位等三大版块,共计课程10次。
  职场预热站版块将通过素质拓展的形式,使营员充分感受个体竞争与团队协作并存的职场氛围。
  职场深度游版块将邀请人力资源专家指导训练营营员进行简历修订,掌握面试技巧,并通过模拟面试进一步训练、强化训练营营员的面试能力。
  职场全方位以参观、讲座和座谈等多种形式,通过与来自国家部委、金融行业、国有企业、法院、检察院和律师事务所等各个单位的嘉宾的沟通和交流,使营员全方位了解法律人未来的职业路径与发展前景。
 
二、训练营课程安排
    第五期法律职业发展训练营课程安排

三、营员报名、选拔及训练营结业要求
(一)报名方式
1、纸版材料:请于3月12日前将个人中英文简历提交至法学院就业指导办公室(凯原楼201);
2、电子材料:请于3月12日前将个人中英文简历发送至法学院法律职业发展训练营邮箱:pkulawtraining@126.com,邮件主题统一名称为:第五期法律职业发展训练营-姓名-年级。
(二)选拔标准:
1、参加训练营的营员为北京大学法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非毕业生优先。
2、选拔条件:
主动参加各类活动,表现积极;
(2)学习成绩优良;
(3)勤奋求实、坚持不懈、学习能力强;
(4)富有集体荣誉感、善于与人合作;
(5)对职业生涯发展规划领域具有兴趣;
(6)在训练营期间,能合理安排时间,保证全程参与。
3、营员名额将按照学生类别、年级均衡分配。
  就业指导办公室将对所有报名同学的简历进行备案。营员名单确定后,将在法学院学工网进行公示。

(三)结业
1、结业要求:
(1)按时参加并完成第五期法律职业发展训练营的各项课程。
(2)若因特殊情况确实无法出席相关课程,须由本人提前向法学院就业办提交书面形式请假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生效。不允许事后补假、托人请假。
(3)根据训练营的相关要求,按时完成并提交第五期法律职业发展训练营结业总结一篇。
2、结业证书:对符合结业要求的营员颁发《北京大学法学院第五期法律职业发展训练营结业证书》。

  第五期法律职业发展训练营期待你的参与!

                                            法学院就业办
                                            201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