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和填写毕业生登记表的通知
时间:2010-05-10 来源:作者:
关于领取和填写毕业生登记表的通知
法学院2010届毕业生:
请毕业班各班班长于
《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和《毕业研究生登记表》是毕业生个人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请通知各位同学按照下文说明认真填写,填写完毕后及时交给各班班长,以便在毕业前及时归档。
本科毕业生在填写《高等学校学校毕业生登记表》时应注意如下事项:
1、请自己按照登记表封皮背面的“填表说明”填写表中除“班组鉴定”、“学校组织意见”和“学校对其就业的意见”三栏之外的所有项目;
2、“本人身体健康状况”一栏一般写“良好”,有疾病的同学请如实填写;
3、“本人工作意愿”一栏,已经签约的同学直接填写签约单位名称即可,尚未签约的同学请填写自己比较倾向的行业即可,已经确定继续深造的同学填写“无”即可;
4、“班组鉴定”一栏,各班班长应在和班委会、团支部、党支部的主要负责人协商之后组织班干部填写。
研究生(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博士)毕业生在填写《毕业研究生登记表》时应注意如下事项:
1、请自己按照登记表封皮背面的“填表说明”,填写表中除“班组鉴定”、“导师对毕业生业务能力、外语水平介绍及对其就业的建议”、“系负责人意见”和“负责人意见”四栏之外的所有项目,“备注”栏如无需要补充说明事项则应写“无”;
2、“原工资级别”不清楚的同学直接写“不清”即可;
3、“本人身体健康情况”一栏一般写“良好”,有疾病的同学请如实填写;
4、“本人工作志愿”一栏,已经签约的同学直接填写签约单位名称即可,尚未签约的同学请填写自己比较倾向的行业即可,已经确定继续深造的同学填写“无”即可;
5、“导师对毕业生业务能力、外语水平介绍及对其就业的建议”一栏请同学自己找各自的导师填写;
6、“班组鉴定”一栏,各班班长应在和班委会、团支部、党支部的主要负责人协商之后组织班干部填写。
法学院就业指导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