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研究生

   户籍、档案处理办法:毕业当学年报考本校、外校研究生的同学,若考取本校研究生,户籍、档案不动,直接由本科生存放状态转为研究生存放状态;考取外校研究生,户籍、档案将在毕业时转入所考取的院校(部分院校提前调档政审,档案转递时间有所提前);若毕业当年未考取,在毕业后第二年报考本校、外校研究生,均须在毕业前,向院系就业工作老师提交派遣回生源地的申请,将户籍、档案迁移、派遣回生源地的有关部门,以利于考取后及时按报考院校的要求进行调档、政审;若毕业时将户档暂存在校(暂存在校两年的政策仅面向毕业后继续求职的同学,学校不能提供考研、申请出国等方面的服务;关于暂存在校的政策,详见手册有关章节),甚至不作任何处理,可能对考取研究生之后的入学手续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甚至影响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