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支一扶”计划

【组织实施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牵头,中组部、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扶贫办、共青团中央共同组织实施

【招募对象与条件】:主要为全国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招募方式】: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

【数量规模】:从2006年开始,每年选派2万名高校毕业生,连续5年,共选聘10万名高校毕业生。目前已实施三年,共选派88104名。

【岗位】: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

【服务期间身份】:“三支一扶”志愿者

【户档管理】:1、户口由省级“三支一扶”办公室指定的机构统一管理;也可根据本人意愿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2、人事档案原则上统一转至服务单位所在地县级政府人事部门。党团关系转至服务单位。

【日常管理】:用人单位负责安排工作岗位,承担日常管理工作。县级人事部门负责年度和服务期满考核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经省级办公室审核颁发证书。

【待遇(补贴和保险)】:1、所需经费由地方财政安排专项经费予以支付。中央财政通过转移支付予以支持;2、服务期间给予一定的生活、交通补贴,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  
           
【期满就业政策】:总的原则是志愿服务、期满自主择业。在派遣前均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限为2-3年。相关的优惠政策主要有:1、原服务单位有空岗时聘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2、规定事业单位有职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应拿出一定职位专门吸纳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