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支教团

  我校自1999年开始,每年组建北京大学西部扶贫研究生支教团,由校团委选拔已经取得保送读研资格的在校学生,加入北京大学研究生青年志愿者支教团,参加共青团中央的中国青年志愿者支教扶贫接力计划,志愿者个人和支教团受校团委的领导与指导。

  申请人确认成为支教志愿者后,须与团中央、学校签订有关协议;在一年的志愿服务期间,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人事档案关系存放在北大,户口仍按北大学生集体户口存放在燕园街道派出所(读研时生源仍记为本科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志愿者支教服务期满后,团中央根据学生支教地团组织与用人单位的反馈意见对志愿者进行鉴定,若合格,志愿者返回北京大学读研,毕业时仍按统分统招毕业生进行派遣;团中央所颁发的《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服务鉴定书》,将记入志愿者档案。支教同学的党、团组织关系,在支教期间应转到志愿服务所在地的党团组织。

  校团委组织招募支教志愿者的时间,一般在每年的9月份,与学工部选拔留任干部的时间基本同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