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发展研究中心广播影视法律事务所招聘(研)
时间:2007-04-09 来源:作者:
广电总局发展研究中心广播影视法律事务所招聘(研)
招聘职位:广播影视法律研究和实务
职位待遇:享受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待遇。
招聘人数:3-4
应聘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含)以上学历的应、历届毕业生(历届人员需有北京市常住户口),有广播影视行业及法律业务实际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3、具有律师资格证书或通过全国司法考试。
4.身体健康,年龄在40岁以下。
有意者请于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2号广播影视法律事务所
联系人:
邮政编码:100866
e-mail:sarftlaw@sina.com
电话:010-86091187
法学院就业指导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