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鹿特丹大学法学院2012年招收中国留学生简介
时间:2011-11-15 来源:作者:
荷兰鹿特丹大学法学院每年面向中国高校招收攻读博士学位和联合培养博士生,招生对象为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CSC)奖学金资助的法学应届硕士生和在读博士生。关于申请CSC奖学金的详细信息,请参见
http://www.csc.edu.cn.
在法学博士生培养方面,荷兰鹿特丹大学法学院的学科优势集中在公司法、合同法、破产法、海商法、投资法、法律与经济、劳动法、国际私法、刑法、宪法与行政法、诉讼法、司法制度和法学理论等领域。
根据2011年我院与中国政法大学的合作经验,每年10月-11月为中国高校内部选拔阶段。在此期间,请中国校方确定选派名单,并将该名单通知我院中国法中心李玉文教授。
李玉文教授联系方式如下:
Postal address: P.O. Box 1738, room L6-91, 3000 DR, Rotterdam, The Netherlands
T. +31 10 408 1650
F. +31 10 408 9195
E. y.li@law.eur.nl
入选学生请于2012年1月10日之前将以下材料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寄给李玉文教授:
1.英语成绩(Language):雅思总分7分及以上,单科不低于6分;托福总分100分及以上;
2.研究计划(Proposal):3000字左右;
3.个人简历(CV);
4.申请前往EUR攻读博士学位或联合培养的原因(Motivation Letter);
5.推荐信(Recommendation Letter):1封。
以上材料应为英文。
我院收到申请材料之后,将于1月底前确定录取名单,并针对申请学生的研究领域,为每位申请人安排两位教授作为研究导师。同时,我院也会将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Offer)和导师简历寄给申请人,并通知中国校方。
申请人在收到上述材料之后,请按照CSC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并进行网上注册,网址是:
http://apply.csc.edu.cn/csc/main/person/login/index.jsf.
CSC将于5月中旬左右公布录取名单,中国校方和申请人在收到录取信息之后,应着手办理出国留学相关手续。
法学院就业办
2011年11月15日

在法学博士生培养方面,荷兰鹿特丹大学法学院的学科优势集中在公司法、合同法、破产法、海商法、投资法、法律与经济、劳动法、国际私法、刑法、宪法与行政法、诉讼法、司法制度和法学理论等领域。
根据2011年我院与中国政法大学的合作经验,每年10月-11月为中国高校内部选拔阶段。在此期间,请中国校方确定选派名单,并将该名单通知我院中国法中心李玉文教授。
李玉文教授联系方式如下:
Postal address: P.O. Box 1738, room L6-91, 3000 DR, Rotterdam, The Netherlands
T. +31 10 408 1650
F. +31 10 408 9195
E. y.li@law.eur.nl
入选学生请于2012年1月10日之前将以下材料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寄给李玉文教授:
1.英语成绩(Language):雅思总分7分及以上,单科不低于6分;托福总分100分及以上;
2.研究计划(Proposal):3000字左右;
3.个人简历(CV);
4.申请前往EUR攻读博士学位或联合培养的原因(Motivation Letter);
5.推荐信(Recommendation Letter):1封。
以上材料应为英文。
我院收到申请材料之后,将于1月底前确定录取名单,并针对申请学生的研究领域,为每位申请人安排两位教授作为研究导师。同时,我院也会将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Offer)和导师简历寄给申请人,并通知中国校方。
申请人在收到上述材料之后,请按照CSC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并进行网上注册,网址是:

CSC将于5月中旬左右公布录取名单,中国校方和申请人在收到录取信息之后,应着手办理出国留学相关手续。
法学院就业办
201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