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填写说明

  就业推荐表,是“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的简称,是学院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的书面材料,是用人单位了解毕业生的重要途径,同时也是毕业生申报北京、上海等地户口的必备材料之一。表中所填内容反映了学生个人信息、学习成绩、奖惩情况、社会实践经历等方面的情况,是用人单位选择人才的重要依据,直接关系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就业推荐表中“个人信息”栏、“社会实践”栏、“特长及能力”栏及学校推荐意见一栏中的“联系部门”由学生本人填写。为帮助同学们了解申领就业推荐表的基本程序及相关填写事项,特提醒毕业生同学注意以下问题:

 

  一、申领程序

  1、每年9月-10月学院会通知各班集体申领就业推荐表,请毕业生同学尽量通过班级集体申领。如果没有赶上班级集体申领就业推荐表批次,请同学在系统上申领后自行前往学院就业办(凯原楼211室)办理手续。注意:就业推荐表申领审核是在本人前往就业办领取时审核,无需等审核通过再前往就业办领取推荐表。

  2、就业管理系统登录方法:

  (1)登录scc.pku.edu.cn,选择右上角“登录”,选择“统一认证登录”进行登录;

  (2)登录个人门户,在“业务办理”中选择“就业中心”;

  (3)初次登录系统需要填写个人信息,请务必填写准确。

  3、就业推荐表每个同学只有一份,且有对应编号,请领取后妥善保管。

  4、就业推荐表需经学院、学校分别盖章后生效,学院盖章在院就业办(凯原楼211室)进行,学校盖章在学校就业中心(新太阳学生中心216室)进行。

 

  二、填写说明

(填表时,请同学们用黑色签字笔填写。内容填写要准确,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具体参见附件【就业推荐表样例】)

  1、“个人信息”栏

  (1)政治面貌:群众、共青团员、中共党员。

  (2)健康状况:身体健康者统一填写“良好”。

  (3)毕业学校:北京大学。

  (4)院系:法学院。

  (5)专业:本科生统一填写为“法学”;法律硕士填写为“法律硕士(非法学)”;法本法硕填写为“法律硕士(法学)”;法学硕士和博士以最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专业名称为准。

  (6)学历: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7)学制(培养计划所规定的本人所属类别学生的在校学习时间):本科生是四年(包括延期的同学);法学硕士是二年;法本法硕是二年;法律硕士是三年;提前毕业的博士是四年,03级及此前延期至今年毕业的博士是三年。

  (8)生源地区:本科毕业生的生源地,是指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异地高考也填写户籍所在地)。如学生入学后户籍所在地发生变更的,在毕业生阶段核实生源信息时,向院系和就业中心出具相关证明;

  本科毕业后直接攻读研究生(含硕士生及博士生)的毕业生,其生源地为本科入学前户籍所在地;

  研究生入学前有工作经历并已经在工作地落户(集体户口)的毕业生,原则上以其工作单位户籍所在地为生源地,如毕业时能明确不回原工作所在地工作的,则生源地确认为本科入学前的户籍所在地。

  (9)毕业时间:2021年7月(春季毕业的同学填写2021年1月)。

  (10)通讯地址:可填写毕业年度期间的居住地,方便用人单位联系毕业生本人。

  (11)奖惩情况:只能填写在北京大学攻读本学位期间所获得的学校一级的奖惩情况。其中,本科生只能填写本科在校期间的奖惩情况;研究生只能填写研究生在校期间的奖惩情况,但本科和研究生阶段均在北大就读的同学可以将本科期间的奖惩情况写进来;如获奖较多,填写主要的奖励。

  2、“社会实践”栏

  只能填写在北京大学攻读本学位期间校内的社团工作经历和校外的兼职、实习工作经历。其中,本科生只能填写本科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研究生只能填写研究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但本科和研究生阶段均在北大就读的同学可以将本科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写进来。最好不要超过100字,做到言简意赅。

  3、“特长及能力”栏

  (1)主修外语语种及水平;填写主修外语语种的主要考试级别(如CET-4或CET-6),没有四六级证书的请直接填写四六级考试的分数并注明级别。

  (2)计算机水平:指省部级以上的计算机等级考试,没有参加过计算机等级考试的,请不要填写。

  (3)特长能力:不要超过50字。

  (4)在校期间担任职务:指在北京大学学习期间所担任过的校级或院级学生组织或社团职务,毕业班班长、党团支书也可以写明。

  4、高校推荐意见

  (1)毕业生培养方式:填写“统分”或者“非定向”均可,适用于统招、经费自筹等方式入学毕业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生填写“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2)就业范围:统一填写"不限",其中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要填写“省内定向”。

  (3)学校就业部门名称:“北京大学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联系人:“刘琪”;联系电话:“010-62751275”。

  注意:每位拟就业的毕业生只有一份就业推荐表,请毕业生们务必妥善保管,并在就业过程中优先提交复印件,慎重考虑将就业推荐表原件交给就业单位。若不慎遗失,一定要向院系就业部门报备,申请遗失补办。

  

  附件:就业推荐表样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