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北京大学共青团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12-13 来源:作者:
法学院各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团十九大和团十九届二中全会部署,深化共青团改革,调动基层团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全面构建基层团组织“凝聚青年、服务大局、当好桥梁、从严治团”四维工作格局,引导广大青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定理想信念,踔厉奋发、挺膺担当,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奏响青春之歌,校团委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北京大学共青团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1. 集体奖项:优秀团支部。
2. 个人奖项:共青团标兵、学生会组织标兵、优秀团支书、十佳团支书、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
3. 项目奖项:优秀青年工作项目、优秀青年调研成果。
二、评奖名额
1.集体奖项
优秀团支部:0-1个
2.个人奖项
(1)优秀团支书:0-3人;
(2)优秀团干部:0-4人
(3)优秀团员:0-9人
3. 项目奖项
(1)优秀青年工作项目:总数原则上不超过10个,可空缺;
(2)优秀青年调研成果:总数原则上不超过10个,可空缺。
三、注意事项
1.个人奖项
(1)原则上,校团委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团委(总支)可推荐0—1名“共青团标兵”候选人;
(2)原则上,各单位团委(总支)、北京大学学生会、研究生会可推荐0—1名“学生会组织标兵”候选人;
(3)原则上,各单位团委(总支)可从本单位推选的“优秀团支书”中择优推荐0—1人作为“十佳团支书”候选人;
(4)“共青团标兵”“学生会组织标兵”只能择一申报;
(5)“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只能择一申报。
2.项目奖项
(1)原则上,校团委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团委(总支)可推荐0—2个优秀青年工作项目,0—2个优秀青年调研成果;
(2)所申报项目须提交完整工作成果。
四、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2023级新生及新生团支部不在本次评选范围内。请各拟申报评优的集体或个人认真填写各类奖项申报表(附件二至附件九),纸质版材料【需教务办公室盖章、班主任签字】于12月20日(周三)17:00前提交至法学院团委办公室(凯原楼201室),并将电子版材料【无需教务办公室盖章、班主任签字】发送至法学院团委邮箱youth@law.pku.edu.cn。提交时须注意材料的完整性与格式的规范性,要求另附个人陈述、调研报告等材料的,务必一次性交齐;所有电子申请表均应以word格式提交。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许佳 陶紫
2.联系方式:youth@law.pku.edu.cn
共青团北京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023年12月13日
- 附件一 2022—2023学年北京大学共青团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实施办法.docx
- 附件二 2022—2023学年北京大学优秀团支部申报表.docx
- 附件三 2022—2023学年北京大学共青团标兵申报表.docx
- 附件四 2022—2023学年北京大学学生会组织标兵申报表.docx
- 附件五 2022—2023学年北京大学优秀团支书申报表.docx
- 附件六 2022—2023学年北京大学优秀团员申报表.docx
- 附件七 2022—2023学年北京大学优秀团干部申报表.docx
- 附件八 2022—2023学年北京大学优秀青年工作项目申报表.docx
- 附件九 2022—2023学年北京大学优秀青年调研成果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