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2024年学生心理委员招募通知
时间:2024-04-11 来源:作者:
为全面深化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落实《教育部等十七部门关于印发〈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教体艺〔2023〕1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提升心理育人质量,提高学生心理健康素养,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在前三届学生心理委员培养取得良好成效基础上,本学期继续招募选拔学生心理委员。
一、选拔对象:法学院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原则上心理委员需要自本学期担任至明年春季学期)。
二、选拔条件:爱国爱校,对心理学、心理健康教育相关事务有兴趣,学有余力,或有一技之长,愿意为他人提供心理帮助的学生。
三、招募方式:
1、于2024年4月14日(本周日)24:00前填写报名问卷https://pkulaw.wjx.cn/vm/Pp6BxaP.aspx#,多次填写,将取最后一次填写结果。
2、下载并填写附件中的报名表,填写报名表后,于2024年4月14日(本周日)24:00前将电子版(个人电子签名后)报名表发送至pkulaw201@163.com,标题命名为“学号+姓名+法学院2024年学生心理委员报名表”。
学院将根据报名等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评审选拔方式,根据学校招募名额要求,经学院评审选拔后择优推荐至学校学生心理中心担任新一届学生心理委员。
四、基本素质:
1、擅长交流:表达清晰,具备一定的理解他人的能力;
2、有责任心:遇到同学出现心理问题时,能够且愿意提供帮助;
3、时间充裕:能有一定的时间参与心理服务相关工作;
4、富有兴趣:对自我探索、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具有一定兴趣。
五、工作培训:
学校心理中心对学生心理委员进行专业心理知识和技能的培训,达到“助人助己”目标,提升自身心理健康水平的同时,具备一定助人的技术和能力,提供朋辈辅导与督导机会。
六、工作内容:
1、参与全校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宣传心理健康理念和知识;
2、参与法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和组织工作;
3、参与法学院二级心理健康教育辅导站试点建设项目;
4、给予有需要的同学力所能及的帮助。
七、履职激励方案:
1、学校心理中心根据学年参与培训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颁发认证证书;
2、学校心理中心根据工作绩效开展优秀心理委员的评选;
3、学校心理中心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和社会工作奖提名推荐机会。
4、学院根据参与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实际情况,为入选同学提供志愿服务时长证明或给予一定津贴;
5、学院根据参与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实际情况,在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社会工作加分项中酌情考虑。
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