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法学院荣誉奖励评审办法

班级评议制:
北京大学三好学生标兵
北京大学三好学生
北京大学学习优秀奖
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

申请制:
——向学院申请,由学院评定
法学院社会工作进步奖
法学院本科生优秀学术奖
——向学院申请,由学院评审、学校审核
北京大学优秀学生干部
北京大学社会工作奖
——向学院申请,学院推荐后由学校评审
北京大学班级“五•四”奖杯
北京大学学生“五•四”奖章
北京大学优秀班集体
北京大学先进学风班
北京大学创新奖(学术类)
——向相关部门申请
向校团委、学生工作部申请:
北京大学创新奖(社会活动类)
向艺术学院申请:
北京大学创新奖(文艺类)
向体育教研部申请:
北京大学创新奖(体育类)
向艺术学系、校团委申请:
北京大学红楼艺术奖
向体育教研部、校团委申请:
北京大学五•四体育奖

推荐制:
  由学院在获得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的学生中推荐最优者至学校参评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学校将在全校范围内评选最优者推荐至市教委参评。
北京市高等学校三好学生
北京市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
北京市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