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3学年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相关公示

【20230915】未通过社会工作加分认定公示

各位同学:

  在规定时间内向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提交的社会工作加分申报已由学院测评领导小组确定最终加分数值(党支委/团支委/班委加分依据所获集体奖励与班主任打分)。现就【未通过】社会工作加分认定的人员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9月15日(周五)—9月17日(周日)17:00。

  如对认定结果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发送邮件至pkulawstudent@163.com说明异议内容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邮件主题命名为“姓名+社会工作加分异议”。 学院测评领导小组将在接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核实处理。逾期未提交异议的,之后将不再受理。

  提醒:1、不符合社会工作加分申报的同学,可依据学院综测细则与加分规则,在班级综测规定时间范围内,提交符合要求的《创新能力学术成果和实践活动加分申报表》,由班级综测小组进行评议。

  2、通过认定的、完整的社会工作加分认定情况将根据学院素质综合测评工作整体安排适时公布,届时仍将设置公示期与异议处理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