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届法律硕士代表大会暨法律硕士联合会执委会主席选举大会通知

为确保北京大学法学院第二十四届法律硕士代表大会暨法律硕士联合会执委会主席选举大会公正、民主、高效、有序进行,根据《北京大学法律硕士联合会章程》,选举委员会现将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相关安排公布如下。

一、选举日期

421日(周一),公布选举大会议程、成立选举委员会的通知、召开选举大会通知、代表报名通知和主席竞选规则;

424日(周四),完成执委会主席候选人报名(截至20:00);

425日(周五),审查执委会主席候选人资格;

427日(周日),公布执委会主席候选人初步名单;

428日(周一)至430日(周三)(23:59),接受并处理有关执委会主席候选人的异议;

51日(周四),公布执委会主席候选人最终名单(截至23:59),完成代表报名(截至20:00),公布代表初步名单;

52日(周五)至55日(周一)(23:59),接受并处理有关大会代表的异议;

56日(周二),通过“法联”公众号及法学院学生工作网公布大会代表最终名单;

59日(周五),召开北京大学法学院第二十四届法律硕士代表大会暨法律硕士联合会执委会主席选举大会;

59日(周五)晚,通过“法联”公众号及法学院学生工作网公布第二十四届执委会主席初步名单;

510日(周六)至512日(周一)(23:59),接受并处理有关执委会主席的异议;

513日(周二),通过“法联”公众号及法学院学生工作网公布第二十四届执委会主席。

二、执委会主席参选资格及报名办法  

根据《北京大学法律硕士联合会章程》,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参选北京大学法律硕士联合会第二十四届执行委员会主席(报名表见【附件一】):

1.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优先,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遵纪守法,遵守校规;

3.北京大学法学院全日制及非全日制在读法律硕士,成绩优异,且自取得北京大学研究生学籍以来从未出现课业不及格情况;

4.自取得北京大学研究生学籍以来从未受过学校及学院通报批评以上(含通报批评)处分;

5.同等条件下,过去积极主动参与法联相关工作的同学优先考虑。

欲参选北京大学法律硕士联合会第二十四届执行委员会主席的同学将个人简历(包括近期生活照一张)、过去主要学生工作经验总结(不限于法联的工作)、对法联的认识(不少于500字)、如果被选举为新任主席后的工作规划(不少于600字)等材料的电子版于202542420:00前发送至选举委员会公邮falianhuanjie2025@163.com。邮件以“法联第二十四届执委会主席候选人报名-姓名-班级-电话”为标题。

三、大会代表资格及报名办法 

根据《北京大学法律硕士联合会章程》,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报名担任北京大学法学院第二十四届法律硕士代表大会暨法律硕士联合会执委会主席选举大会代表(报名表见【附件二】):

1.遵纪守法,遵守校规;

2.北京大学法学院全日制及非全日制在读法律硕士,且自取得北京大学研究生学籍以来从未出现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或限选课的不及格情况;

3.自取得北京大学研究生学籍以来从未受过学校及学院通报批评以上(含通报批评)处分;

4.非选举委员会委员、非当然代表、非执委会主席团候选人。

北京大学法学院第二十四届法律硕士代表大会暨法律硕士联合会执委会主席选举大会代表,全部通过线上报名程序产生。

符合大会代表报名条件、并有意成为大会代表的同学,需在51日(周四)20:00前将报名表发送至选举委员会公邮falianhuanjie2025@163.com,并在报名表上手写电子签名确认为本人意愿。

线上报名工作由选委会总体负责,对报名同学进行信息核查。

四、代表产生办法

大会代表将从2022级、2023级、2024级全体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学)中产生,并严格以班级为单位进行代表名额分配,凡属以上三个年级并正式注册的北京大学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学)研究生,均可报名担任大会代表。在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并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大会代表名额分配比例确定如下:

大会正式代表人数共44人,其中:

(一)主席团成员大会代表3名。

(二)法律硕士(法学) 

2023级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大会代表4名,各班分别产生代表2名;

2024级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大会代表4名,各班分别产生代表2名。

(三)法律硕士(非法学)

2022级法律硕士(非法学):大会代表9名,各班分别产生代表3名;

2023级法律硕士(非法学):大会代表12名,各班分别产生代表4名;

2024级法律硕士(非法学):大会代表12名,各班分别产生代表4名;

主席团成员为代表大会当然代表,但对代表资格享有放弃权。

如果各班级报名人数符合相应的规定名额,则直接产生大会代表初步名单;如果报名人数少于规定名额,则由各班委会在班委会成员内部确定补缺名额(补缺名额不应包含候选人);如果报名人数超过规定名额,则由选举委员会按照特别程序(抽签)产生大会代表初步名单。202552日至55日为大会代表初步名单公示期,如在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则最终代表名单确定。

涉及选举规则的具体事宜,由北京大学法学院第二十四届法律硕士代表大会暨法律硕士联合会执委会主席选举大会选举委员会负责解释。本次换届选举工作相关进展将在法学院学生工作网“法律硕士联合会”版面、“法联”微信公共平台即时公布,请予关注。  

北京大学法学院第二十四届法律硕士代表大会暨法律硕士联合会执委会主席选举大会选举委员会成员名单:  

李嘉馨、刘迪嘉、潘力宁、陈奕腾、郝婉晴、黄腾、毛静旖、王诗秋、肖思童

 

北京大学法学院第二十四届法律硕士代表大会暨

法律硕士联合会执委会主席选举大会

选举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 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