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法律硕士勤工助学专项助理

  为了资助经济困难的法律硕士,学院根据日常工作和发展的需要,聘用40名法律硕士勤工助学专项助理。法律硕士专项助理由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统一聘任,由任用助理的行政、教务、图书馆和学生工作办公室等部门分别进行管理和考核,具体分配名额为:教务办公室20名,学生工作办公室10名,行政办公室3名,法律图书馆7名。
  
1.适用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的法律硕士学生
  
2.申请时间:
  每学期开学初(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3.申请材料:
  《法学院法律硕士勤工助学专项助理申请表》(可在“常用下载”中下载)

4.选拔程序:
  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的同学进行面试,择优录取,并将录取的助理按照各部门助理岗位名额并参照本人意愿分配岗位。
 
5.工作内容:
  法律硕士专项助理需严格遵守学院助理管理办法,认真、保质保量地完成任用部门给予的任务,并于每月规定时间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提交《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勤工助学专项助理月度报表》(可在“常用下载”中下载)。
  
6.助理补助:
  每人每学年8000元(分十个月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