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17:00申请截止】2024-2025学年蒋震奖学金申请通知

  一、设奖宗旨

  为鼓励及资助国内品学兼优的学生继续升读硕士课程,让学生学成后回馈国家,帮助推动国家科学技术及社会经济文化发展,香港蒋震工业慈善基金会于2006年在北京大学慷慨设立“蒋震奖学金”,支持北京大学法学院、国际关系学院的优秀硕士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

  1.在校全日制一年级及二年级硕士研究生;

  2.在学成绩优异。二年级硕士成绩排名在前20%(按照2023-2024学年素质综合测评对不同类别学生按照专业(方向)等进行排名),一年级新生前置学位成绩(本科)排名在前年级前20%或推免、联考成绩在前20%);

  3.诚实守信﹑勤奋上进﹑品行端正﹑关爱社会;

  4.没有任何违反法律和校规的行为;

  5.已获奖学生如成绩达标,可于第二年申请继续获得该项奖学金。(获奖第二年已完成学业者除外);

  6.蒋震工业慈善基金会从第二年继续获得该项奖学金的学生中挑选一位德行及成绩最优秀的学生给予海外学术交流一万美元的资助金。

  三、评选方案

  1. 本奖学金奖励来自法学院和国际关系学院的优秀硕士研究生,每年新评选10名学生,每人每年奖励1万元人民币;

  2. 本奖学金为差额评选,每年由学院选拔20名推荐学生(每个学院推荐10名学生),最终将由蒋震工业慈善基金会选拔出最终获奖的10名学生;

  3. 第一年的获奖学生须于获奖后的半年内完成一次以上的公益扶贫活动,参与活动时间不得少于两周。学生完成活动后须向学院提交参与活动后的感想报告及相关证明。参与活动的获奖学生可获得人民币五百元的交通与食宿资助;

  4. 第一年的获奖学生如按时完成公益扶贫活动,并且表现优异,则可在第二年向蒋震工业慈善基金会申请继续获得奖学金;

  5. 每年升读二年级的获奖学生(即研一阶段曾获奖可额外申请蒋震海外学术交流资助金,蒋震工业慈善基金会每年评选一名获奖学生,奖励金额为1万美元;

  6.该奖学金与其他奖学金可兼得。

  四、材料提交

  请于5月8日(周四)17:00前完成以下事项(任意一项未完成视为无效申请)

  1.问卷星电子申请(https://www.wjx.top/vm/PTcModu.aspx# ),多次填写,将取最后一次填写结果,请务必留好问卷成功提交截图备查。

  2.将电子版《蒋震奖学金提名表》、《蒋震奖学金申请表》、本科成绩排名证明(新生如以本科成绩排名前20%条件申请需提交成绩排名证明)、成绩单(新生均需提交本科成绩单,二三年级硕士生提交2023-2024学年成绩单/研究生全部课程成绩单)。北京大学成绩单可在新太阳学生活动中心一层自助服务系统终端机自助办理打印。研究生也可:北京大学校内门户——研究生院业务——电子证明材料申请——选择【在校生中文/英文电子成绩单】申办)打包发送至scholarship@law.pku.edu.cn,附件和邮件标题请命名为“姓名+蒋震奖学金”。

  注意:

  1)蒋震奖学金申请表中的“学术资料”一栏的“考研成绩”一项,统一填写考研时的最终成绩。

  2)申请表中“曾发表论文 / 发明专利”、“曾获奖项 / 奖学金”、“工作 / 实习经验”三项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作为附件一并发送。

  3)提交本科阶段成绩排名证明需加盖院系教务章或者院系公章。

  4)申请人声明插入个人电子签

  5)“导师/奖学金评审意见”一栏无须填写,待评审后统一填写。

  五、评审流程:

  1.2025年4月北大基金会向学院发布评审计划;

  2.学生根据学院通知和个人条件提交申请表,学院进行初审;

  3.学院于5月份向北大基金会上报推荐名单、奖学金申请表及评选报告;

  4.北大基金会向蒋震工业慈善基金会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5.蒋震工业慈善基金会确认获奖结果,由学院通知相关获奖学生;

  6.蒋震工业慈善基金会在完成境外非政府组织备案工作后向北大基金会汇付捐赠资金,北大基金会根据评审结果安排发放奖学金。

  六、复审流程:

  1.北大基金会向学院发布复审计划;

  2.有意继续申请奖学金的已获奖学生,根据要求提交申请表、硕士一年级成绩单、个人扶贫公益实践活动报告,学院进行初审;

  3.学院学工办向北大基金会上报复评名单、奖学金申请表、成绩单和公益实践活动报告等材料;

  4.北大基金会向蒋震工业慈善基金会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5.蒋震工业慈善基金会确定复评结果,学院通知相关获奖学生;

  6.蒋震工业慈善基金会在完成境外非政府组织备案工作后向北大基金会汇付捐赠资金,北大基金会根据复审结果安排发放奖学金。

  七、其他

  本奖学金的最终解释权归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所有。

  如有问题,请发邮件到pkulawstudent@163.com进行咨询。

  

  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