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夏季优秀毕业生(校级、市级)法学院初评名单公示

  经学院评审工作小组结合学校下发名额评审,现将2025年夏季优秀毕业生(校级、市级)初评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4月16日-4月21日,初评推荐人选在之后的评选环节中若出现不符合评选条件的情形,将被取消资格。如对初评名单存在异议,请在异议期内提交异议申请书至pkulawstudent@163.com。异议申请书请手写签名后发送PDF扫描件或附电子签名后导出PDF格式文件发送,逾期不再接受异议。 

  请校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在4月17日(本周四)12:00前:登录校内门户-学工部业务-申请个人单项奖励-校级优秀毕业生栏目填写申请。

  请市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在4月17日(本周四)12:00前:登录校内门户-学工部业务-申请个人单项奖励,分别填写校级优秀毕业生和市级优秀毕业生2个栏目,同时学院将一对一与市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沟通《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审批表》填写事宜。

  

  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