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4学年院设可兼得奖学金申请通知

  各位同学:

  北京大学法学院2023-2024学年院设可兼得奖学金申请现已正式启动。请大家认真阅读本通知的相关内容,按照程序完成奖学金的申请。

  一、院设可兼得奖学金评审范围和要求

  1.奖学金参评范围为法学院在校正式注册2023-2024学年素质综合测评结果合格或优秀的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港澳台籍学生。但其中:

  入学第一年的学生不参评(但研究生新生可参评国枫英才奖学金);

  延期毕业的学生不参评;

  留学生同学不参评(但符合申请条件的留学生硕博研究生可参评96级博士生班奖学金);

  上学年因病、因事休学或保留学籍一个学期及以上的学生不参评;

  上学年出国(境)交流交换一学期以上的学生不参评;

  上学年受到违纪处分的学生不参评;

  未转档到北大的学生不参评(包括在职学习的北大教师)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现行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团结同学;

  3.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在2023-2024学年所修课程中无成绩不及格情况;

  4.积极参加社会工作、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5.申请有个性化要求的奖学金(详见院设可兼得奖学金列表)的学生,还需符合相应的个性化要求。

  二、2023-2024学年院设可兼得奖学金情况

  请务必详细查看奖学金的基本情况及申请条件、材料要求,不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将直接视为无效申请,不再另行通知补报

  如无特别说明,列表中的成绩排名是指素质综合测评中的“学业成绩”排名,本科生、博士生以年级为单位;2023级法学硕士、2023级法律硕士(法学)和2022级法律硕士(非法学)以专业(方向)为单位,不以年级为单位;2023级法律硕士(非法学)以国际仲裁专业与非国际仲裁专业两个类别为单位。

  提交材料截止时间前若有相关内容更新,评审将以最后更新内容为准,请同学们在截止时间前注意查看所要申请的相应奖学金信息并按要求及时更新填报内容。

  三、法学院2023-2024年度院设(可兼得类)个人奖学金申请

  1、申请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1月12日(周日)24:00,奖学金的申请必须严格按照此申请时间,过时将不再收取材料。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邮件告知。

  2、申请条件:申请奖学金的学生须符合通知第一项“评审范围和要求”中的相关要求,并且符合所申请的奖学金的具体要求。

  3、申请志愿:鉴于本年度新增一定数量奖学金,本年度每人最多可申报两项院设可兼得奖学金并进行志愿排序,志愿顺序将作为一项参评信息供设奖方知悉,志愿顺序的先后是否作为一项评审影响因素由各设奖方决定

  4、经与设奖方沟通,本年度个人最多可同时获评两项院设可兼得奖学金+诉讼法专业研究生-伟东-学术创新奖学金(设奖方要求,诉讼法专业研究生-伟东-学术创新奖学金可与本次除诉讼法学研究生奖学金外的其它奖学金兼得)。

  5、本次不进行诉讼法专业研究生-伟东-学术创新奖学金申报,问卷星不设置该奖学金选项,请各位同学不要提交诉讼法专业研究生-伟东-学术创新奖学金电子申请材料。学院将在评选出诉讼法学研究生奖学金获得者后(获评该奖学金不再参评诉讼法专业研究生-伟东-学术创新奖学金),再组织符合条件的同学进行申请,请关注后续通知。

  6、本次奖学金评审不进行调剂,请各位同学结合个人情况,综合全面考虑,认真填报信息。如有修改可重复填写,以截止时间前最后一次填写信息为准。

  7、申请材料(共2项,有任意一项在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即为无效申请)

  (1)院设奖学金申请信息统计问卷:(https://www.wjx.top/vm/PW5ckPd.aspx#)提交成功后,会显示完成凭证,请大家保存好该凭证,可在发生已提交但学工办未收到的情况时作为反馈依据使用。若多次提交,将以最后一次为准。

  (2)电子版材料(2024级研究生新生根据个人实际情况提交即可)

  ①2023-2024院设可兼得奖学金申请登记表

  ②2023-2024学年个人成绩单(需有教务部门公章,北京大学成绩单开具方式见最后备注部分,如2023-2024学年无课程可开具以往全部课程成绩单)

  ③中文简历(内容限一页A4纸)

  ④英文简历(内容限一页A4纸)

  ⑤特殊申请材料(如要求)(具体见附件《2023-2024学年院设可兼得奖学金列表》)

  ⑥2023-2024学年奖学金、奖励证明(2023-2024学年校设及院设不可兼得奖学金、校级奖励无需提交证明材料,由学院进行核实。其他非学工办负责评审的奖励奖学金请申请人提供相关获奖证明

  ⑦2023-2024学年学术成果(如需要提交)

  ⑧2023-2024学年社会实践活动或公益活动证明(如需要提交

  ⑨英语水平证明及其他认为有助于申请的材料

  电子版材料请按照以上顺序整理,每项奖学金的每份材料规范命名为①2023-2024院设可兼得奖学金申请登记表②…并放置在【单独的文件夹】(如申请两项奖学金则为两个文件夹)(不要将全部申请材料合并为一个word/pdf文件),每一个文件夹命名为姓名+XXXX奖学金申请材料并形成单独压缩包,统一发送至scholarship@law.pku.edu.cn邮件主题命名为姓名+院设可兼得奖学金申请材料

  各类奖学金暂不要求提交纸质版材料。后续设奖方若有要求,将另行通知。

  四、奖学金的评审

  1、学院完成资格审核和材料初审后,将在同一时段内向各设奖方统一发送全部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材料。各设奖方对符合条件的全部申请人(即符合条件的全部一、二志愿申请人)采取包括但不限于面试、材料评定等方式进行终评。具体方式由设奖方决定。

  2、志愿顺序将作为一项参评信息供设奖方知悉,志愿顺序的先后是否作为一项评审影响因素由各设奖方决定,最终获奖人选由设奖方综合评定确定。

  3、考虑到期末、寒假等因素,学院将提醒设奖方不早于2025年春季学期开学(即2025年2月17日)启动评审。

  4、本次奖学金评审结果由设奖方确定,根据设奖方确定最终获奖人选的进度分批进行公示,不设置异议环节。

  5、各项院设可兼得奖学金的发放预计于2025年7月前完成,后续另行通知。

  本通知全部内容的解释权属于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相关内容的具体含义由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确定。如有问题,请咨询scholarship@law.pku.edu.cn

  备注:

  1、北京大学成绩单可在新太阳学生活动中心一层自助服务系统终端机自助办理打印

  研究生也可:北京大学校内门户——研究生院业务——电子证明材料申请——选择【在校生中文/英文电子成绩单】申办

  本科生也可:北京大学校内门户——教务部业务——选择【申办中英文成绩单和学籍证明】申办

  2、《2023-2024学年院设可兼得奖学金申请登记表》填表说明:

  (1)表头须填写所申请的具体奖学金名称。

  (2)专业:本科生写“法学”,法学硕士和博士填写相应的规范专业名称,法律硕士填写法律硕士(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

  (3)简历:本科生自高中写起,研究生自大学本科写起。

  (4)导师、班主任意见:需由导师或班主任确认内容属实后放置手写电子签。

  

  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