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3-2024学年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北京大学双学位奖学金的通知
时间:2024-03-06 来源:作者:
2022年5月,为激励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同学勤奋学习、积极进取,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在原有合作基础上与我校签署第三期捐赠协议,设立双学位专项奖学金。根据相关要求,此项奖学金评审采取申请审核制,即以学生自愿申请、院系推荐、学校复审、专项奖学金选拔委员会面试审核的方式进行评选。
2023-2024学年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北京大学双学位奖学金申请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在北京大学就读的全日制本科生;
2.预计于2024年7月毕业,并能够顺利获得主修专业学位及双学位学位;
3.热爱祖国,思想作风正派,遵守法纪校规,乐于助人,勇于奉献,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同学关系良好;
4.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努力,积极上进,主修专业及双学位专业均无不及格科目;
5.本学年申报家庭经济情况认定并通过审核的学生。
二.名额及金额
名额50人,每人一次性获奖学金人民币6000元。
三.申请材料
有意申请的同学请认真准备如下材料(纸质版):
1.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北京大学双学位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
2.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北京大学双学位奖学金道义契约(附件2);
3.本人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
4.成绩单原件。
材料说明:
(1)经济情况调查表可通过门户-学工部业务-申报经济情况-选择23-24学年-修改-打印
(2)自助机打印成绩单,并将总绩点、双学位绩点分别手写于成绩单空白处
四.截止时间
请意向申请同学将以上4项申请材料纸质版于3月18日(周一)下午17:00之前送至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凯原楼201),并将奖学金申请表(excel版本)发送至邮箱pkulawzizhu@126.com。
五.注意事项
1.初评获奖学生名单(含递补名单)及排序由双学位奖学金选拔委员会评审产生。奖学金拟于获奖学生确定取得毕业证、主修专业学位证、双学位学位证后发放。
2.若初评获奖学生未能于申请当年取得毕业证、主修专业学位证、双学位学位证,则按照初评名单顺序依次递补。
3.获奖学生有义务参加由捐赠方和校方共同举办的奖学金交流会。
4.若发现有下列情况,奖学金选拔委员会有权终止有关同学的奖学金:
(1)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
(2)学习态度不端正、不努力学习。
(3)瞒报家庭状况或收入、弄虚作假。
(4)将所得奖学金用于挥霍、浪费。
(5)家庭经济明显好转,不需要继续资助。
(6)学生休学、转学或丧失学籍。
(7)委员会认为合理的原因有必要终止奖学金。
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