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截止】2022-2023学年院设(可兼得类)奖学金申请通知
时间:2023-12-06 来源:作者:
各位同学:
北京大学法学院2022-2023学年院设(可兼得类)奖学金申请现已正式启动。请大家认真阅读本通知的相关内容,按照程序完成奖学金的申请。
一、院设(可兼得类)奖学金评审范围和要求
1.奖学金参评范围为法学院在校正式注册的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港澳台籍学生。但其中:
入学第一年的学生不参评;
延期毕业的学生不参评;
留学生同学不参评(留学生硕博研究生可参评96级博士生班奖学金);
上学年因病、因事休学或保留学籍一个学期及以上的学生不参评;
上学年出国(境)交流交换一学期以上的学生不参评;
上学年受到违纪处分的学生不参评;
未转档到北大的学生不参评(包括在职学习的北大教师)
2.品行端正,心理健康,遵纪守法,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现行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团结同学;
3.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在2022-2023学年所修课程中无成绩不及格情况;
4.积极参加社会工作、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5.申请有个性化要求的奖学金(详见院设可兼得个人奖学金列表)的学生,还需符合相应的个性化要求。
二、2022-2023学年院设(可兼得类)个人奖学金情况
请务必详细查看奖学金的基本情况及申请条件、材料要求,届时不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将直接视为无效申请,不再另行通知补报。
如无特别说明,列表中的成绩排名是指素质综合测评中的“学业成绩”部分的排名,本科生、博士生以年级为单位;2022级法学硕士、2022级法律硕士(法学)和2021级法律硕士(非法学)以专业(方向)为单位,不以年级为单位;2022级法律硕士(非法学)以涉外律师专业与非涉外律师专业两个类别为单位。
提交材料截止时间前若有相关内容更新,评审将以最后更新内容为准,请同学们在截止时间前注意查看所要申请的相应奖学金信息并按要求及时更新填报内容。
三、法学院2022-2023年度院设(可兼得类)个人奖学金申请
1、申请时间:2023年12月6日(周三)—12月17日(周日)24:00,奖学金的申请必须严格按照此申请时间,过时将不再收取材料。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邮件告知。
2、申请条件:申请奖学金的学生须符合通知第一项“评审范围和要求”中的相关要求,并且符合所申请的奖学金的具体要求。
3、申请志愿:本次奖学金只能填写申请1个奖学金,原则上不进行调剂和补报。请各位同学结合情况,综合考虑,慎重填报。如有修改可重复填写,以截止时间前最后一次填写为准。
注意:根据设奖方的要求,诉讼法专业研究生-伟东-学术创新奖学金因奖励要求性质不同,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可以与其他奖学金(除诉讼法学研究生奖学金外)同时进行申请。申请国枫英才奖学金、符合此次院设可兼得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学生,目前可正常申报此次院设可兼得奖学金;获评国枫英才奖学金的,除符合诉讼法专业研究生-伟东-学术创新奖学金要求的申请者外,不再进行此次院设可兼得奖学金评选。
4、申请材料(共2项,有任意一项在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即为无效申请)
(1)院设奖学金申请信息统计:(https://www.wjx.top/vm/Q0dTjMa.aspx#)提交成功后,会显示完成凭证,请大家保存好该凭证,可在发生已提交但学工办未收到的情况时作为反馈依据使用。若多次提交,将以最后一次为准。
(2)电子版材料
①(可兼得类)个人奖学金申请封面
②(可兼得类)个人奖学金申请目录
③(可兼得类)个人奖学金申请表
④个人成绩单
⑤中文简历(限一页A4纸)、英文简历(限一页A4纸)
⑥特殊申请材料(如要求)(具体见附件《2022-2023学年院设可兼得个人奖学金列表》)
⑦曾获奖学金、奖励及英语水平证明(如有)
⑧学术成果(如有)
⑨社会实践活动或公益活动证明(如有)
⑩其他认为有助于申请的材料(如有)
电子版材料请按照以上顺序整理,规范命名为①②…+xx+姓名,以“姓名+奖学金名称”命名压缩包和邮件主题,发送至pkulawjx@yeah.net。
各类奖学金暂不要求提交纸质版材料。后续设奖方若有要求,将另行通知被推荐学生、获奖学生提交纸质版材料,请注意查看通知。
《北京大学法学院奖学金申请表》填表说明:
①表头须填写所获得的具体奖学金名称,除“院评审小组推荐意见”一栏外,均需填写。
②专业:本科生写“法学”,法学硕士和博士填写相应的专业名称,法律硕士已分方向的填写“法律硕士(法学/非法学)(具体方向)”,没有分方向的填写“法律硕士(法学/非法学)”。
③简历:自高中填起。
④导师评语及班主任意见:由导师或班主任电子签名。如无电子签名,可在邮件注明并暂时空着。
⑤在一寸照片位置需有照片,请插入电子版照片。
四、奖学金的评审
1、时间:根据评委时间安排评审,请密切关注学工网通知。
2、评审机构:法学院成立专门的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本次院设(可兼得)奖学金的通知发布、接受申请、评审与推荐等工作。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是法学院2022-2023学年院设(可兼得)奖学金评审的主要执行机构。
3、评审流程:本次奖学金评审将视评审情况及设奖方要求安排面试环节。法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将依据学生的奖学金申请志愿、各项奖学金的要求以及面试表现等方面评审出奖学金的候选人,推荐给设奖方,由设奖方评定出获奖人。
本通知全部内容的解释权属于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相关内容的具体含义由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确定。如有问题,请咨询pkulawstudent@163.com。
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