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2024学年法学院家庭经济情况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各位同学:

为充分摸排掌握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情况,做好2023-2024学年度助学金及各类补助补贴的评审和发放,现将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情况认定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周密排查,认真调研

各班级应广泛做好学生资助政策宣传,面向学生讲清学校经济资助和全方位发展支持体系,确保每一位学生了解国家和学校的资助政策。

二、扎实做好家庭经济情况认定工作

1、各班级需成立家庭经济情况认定评议小组,并在班级范围内公示评议小组成员名单。认定评议小组成员人数应在六人(含)以上,由本班班主任、带班辅导员、班委会成员、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团支部委员会委员及学生代表组成,学生代表由本班学生自愿申请加入,经公示后即可成为评议小组成员。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同学不担任评议小组成员。

2、即日起,有申请经济资助项目需要的同学,即可登录北京大学学生综合信息管理系统资助模块(登陆个人校内门户,校内门户-个人业务-学工部业务-学生活动-申报经济情况),认真如实申报填写家庭经济情况。填写完成后,需将系统生成的《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打印并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并交至班级评议小组,以便班级开展家庭经济情况认定工作。必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特殊群体包括: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

3、各班级评议小组召开民主评议会议,认真审核申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所提交的材料,综合面谈、查阅学生原始档案、侧面了解等渠道获得的信息,讨论提出家庭经济情况认定意见,填写《资助认定结果统计表》,所有评议小组成员在《资助认定结果统计表》纸质版上签名。

4、家庭经济情况认定范围为:本人及其家庭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在籍全日制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全日制研究生。

本科新生需在学期初完成家庭经济情况认定;对于大二及以上老生,应继续做好家庭经济情况的认定和审核,建议以往年学生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的家庭经济情况数据为基础。

研究生在校期间原则上只做一次认定(一般情况下新生入学时进行认定),研究生非新生年级不再进行重复认定。研究生如遇家庭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需要重新认定的,请及时向班长提出,班长向pkulawzizhu@126.com发送邮件说明情况备案后,按照以上流程进行补充认定。

三、材料收取与提交

1、91524:00

学生完成网上申报;各班级成立家庭经济情况认定评议小组并在班级范围内公示;各班级向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提交公示后的评议小组成员名单。

2、916日-922

① 本人打印《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连同其他有助于说明家庭经济情况的材料提交给班级评议小组,材料收取时间各班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

② 评议小组依照《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信息,结合学生提交的其他材料、学生日常行为表现、周围同学反馈等信息,通过召开会议的方式,对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是否属实进行评议。(各班召开会议前注意在班级内通知提醒,避免有同学已网上申报,但未及时向评议小组提交材料,最终未予评议的情况出现。)

3、92217:00,各班级需完成家庭经济情况民主评议,并向学生工作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

《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

班级认定评议小组将收取的《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必须)及其他相关材料纸质版(如有)提交至凯原楼201学生工作办公室,收取过程中注意核查学生本人已经签署承诺并签字。

资助认定结果统计表(见附件)

纸质版由所有评议小组成员签字后提交至凯原楼201学生工作办公室,电子版提交至pkulawzizhu@126.com

其他相关工作资料和工作照片

提交电子版至pkulawzizhu@126.com

所有电子版材料以“班级+家庭经济情况认定材料”命名。

四、特别提示

1、同学本人务必保证所填写信息真实有效,资助中心将通过多种形式对认定结果进行抽查,如发现弄虚作假,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班级认定评议小组在开展家庭经济情况认定评议工作的过程中要注意对申请认定同学个人信息与隐私的保密。

 

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