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2-2023学年燕创资本励志奖学金的通知

为了更好地服务学生,支持学生成长成才,经过学生资助中心协调与沟通,宁波燕创德恒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签订《关于设立“燕创资本励志奖学金”的捐赠协议》。按照捐赠协议要求,宁波燕创德恒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次在北京大学设立“燕创资本励志奖学金”。本项奖学金特为奖励家庭经济困难且个人学业成绩经过努力并有大幅度提升的本科生首次试点设立。

2022-2023学年“燕创资本励志奖学金”评选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2020级和2021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申请学生年级以申请时为准;

(二)2022-2023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2022年秋季学期绩点相比 2022年春季学期绩点增幅10%及以上;

(四)2021-2022学年的学习成绩或综合测评排名在评选范围的40%之后;

(五)热爱祖国,思想作风正派,遵守法纪校规;

(六)学习刻苦努力,学业成绩优秀,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

(七)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诚实守信、品德优秀;

(八)热心参与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二、名额及金额

10人,其中2020级5人,2021级5人,每人获奖学金人民币5,000元,一次性发放。

三、申请材料

(一)燕创资本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

(二)成绩单原件

以上2项材料纸质版各1份,电子版申请表1份,将附件命名为“年级+院系+姓名+燕创资本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四、注意事项:

(一)获奖学生不可兼得本学年由学生资助中心评选的其他申请制奖学金。

(二)若获奖同学发生以下情况,将取消有关同学的奖学金资格。

1.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

2.瞒报家庭状况或收入、弄虚作假。

3.由于各种原因:休学、转学或退学。

4.有合理的原因有必要终止奖学金。

(三)学生资助中心对院系初审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并提交至选拔委员会,选拔委员会对材料进行书面审核并进行选拔,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五、截止时间:

请各位同学于43日(周一)下午17:00提交纸质材料至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凯原楼201室),并发送电子申请表至pkulawzizhu@126.com。

若有问题请联系010-62750203。

 

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