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2-2023学年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北京大学双学位奖学金的通知

2022年5月,为激励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同学勤奋学习、积极进取,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在原有合作基础上与我校签署第三期捐赠协议,设立双学位专项奖学金。根据相关要求,此项奖学金评审采取申请审核制,即学生自愿申请、院系推荐、学校复审、专项奖学金选拔委员会面试审核的方式进行评选。

2022-2023学年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北京大学双学位奖学金申请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在北京大学就读的全日制本科生;

2.预计于2023年7月毕业,并能够顺利获得主修专业学位及双学位学位;

3.热爱祖国,思想作风正派,遵守法纪校规,乐于助人,勇于奉献,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同学关系良好;

4.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努力,积极上进,主修专业及双学位专业均无不及格科目;

5.在2022-2023学年度申报家庭经济情况认定并通过审核的学生。

二、名额及金额

名额50人,每人获奖学金人民币6000元。申请学生年级以申请时为准。

三、申请材料

有意申请的同学请认真准备如下材料:

1.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北京大学双学位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

2.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北京大学双学位奖学金道义契约(附件2)

3.本人2022-2023学年度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

4.成绩单原件

说明:

(1)经济情况调查表可通过门户-学工部业务-申报经济情况-选择22-23年度-修改-打印

(2)成绩单可在新太阳学生中心自助机打印,并通过http://www.dean.pku.edu.cn/service/web/查询总绩点、双学位绩点,手写于成绩单空白处

四、截止时间

以上4项申请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提交至凯原楼201室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并将奖学金申请表(excel版本)发送至pkulawzizhu@126.com,材料收集截止时间为3月6日(周一)17:00点。

五、注意事项

1.初评获奖学生名单(含递补名单)及排序由双学位奖学金选拔委员会评审产生。奖学金拟于获奖学生确定取得毕业证、主修专业学位证、双学位学位证后发放。

2.若初评获奖学生未能于申请当年取得毕业证、主修专业学位证、双学位学位证,则按照初评名单顺序依次递补。

3.获奖学生有义务参加由捐赠方和校方共同举办的奖学金交流会。

4.获奖学生不可兼得由学生资助中心本年度评选的其他申请制奖学金。

5.若发现有下列情况,奖学金选拔委员会有权终止有关同学的奖学金:

(1)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

(2)学习态度不端正、不努力学习。

(3)瞒报家庭状况或收入、弄虚作假。

(4)将所得奖学金用于挥霍、浪费。

(5)家庭经济明显好转,不需要继续资助。

(6)学生休学、转学或丧失学藉。

(7)委员会认为合理的原因有必要终止奖学金。

 若有问题请咨询 62765950。

 

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