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4学年度法律硕士科学实践创新奖申请通知【更新初评结果】

  一、参评条件

  1.按时注册并处于基本学习年限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或单列项目研究生(单列指退役大学生、强军、援藏、少数民族计划、选留、艺术特长、体育特长等等)(包括2023级研究生);

  但在上学年度内有下列情况者,原则上不能参加评定:

  1)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处分或通报批评者;

  2)必修课考试成绩不及格者;

  3)在学术研究和科研工作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4)停学、休学、 出国超过(含)6个月者;

  5)有其他损害学校声誉或造成不良影响行为者;

  6)有违反法律法规记录者;

  7已获得22-23学年国家奖学金、校设奖学金及院设不可兼得奖学金的学生不得参评。

  2.品行端正,心理健康,遵纪守法,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现行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团结同学;

  3.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良,21级、22级上一学年综合素质排名须在年级或专业(方向)前50%

  4.综合素质全面、学习成绩优秀、实践创新能力突出。

  5.单列项目具体情况咨询院系教务老师。

  二、奖项情况

  1.名额:21级、22级、23法律硕士46人。

  2.该奖项只为获奖学生颁发荣誉证书,无奖学金。

  三、评审方式

  1.由法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结合参评基本条件、申请者综合素质排名以及平时表现(非新生)/招考成绩及前置学位成绩和平时表现(新生),进行初步评定;

  2.由研究生院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如有问题,请发邮件至pkulawstudent@163.com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