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

各团支部:

为扩大组织有效覆盖,推进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团委将依托“北京共青团”线上系统完成2024年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接工作安排

(一)清理存量

各支部须于6月29日前完成所有遗留在本院系的2023年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清查和转接工作。另外,对于已经转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北京大学尚未落实就业去向支部”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北京大学出国(境)学习研究团员团支部”的团员,如确定去向,可联系团委组织部发起转出申请或由团员个人登录系统申请转出。

(二)毕业标注

各支部须于7月13日前完成所有2024年毕业团支部的毕业标注工作。团支书可以登录支部账号,选择“我的团员”即可完成对相应团员的登记。全体学生团员都于2024年毕业的团支部,毕业年份直接标注为“2024年”;仅部分学生团员于2024年毕业的团支部,则标注为“毕业年份不统一”,再单独标注该团支部中的2024年毕业学生团员。

 

二、转接工作指引

请各团支书仔细阅读附件一,指导毕业学生团员做好转出工作。按照学生团员转入组织所在地区,分为“京内”和“京外”两种

总体流程如下图:

(一)升学

将团组织关系转接至录取学校的团组织;对于继续在本校读研的毕业生,各单位应在新学年新生转接工作正式开始后,在“北京共青团”系统上尽快创建新生所属团组织,并及时审核接收其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

(二)已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

优先将团组织关系转接至工作单位团组织;若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团组织,应转接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团组织;若乡镇街道团组织确有接收困难的,则转接至县级团组织建立的“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流动团员支部)”。

(三)出国(境)学习研究

团组织关系按要求保留在北京大学,须于毕业离校出国前向院系提交保留团组织关系的书面申请,说明在境外学习研究的地点、时间期限、境内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情况,同时填写《北京大学出国(境)学习研究团员信息表》(附件二),于7月27日前提交电子版材料至团委组织部邮箱twzzb@law.pku.edu.cn。

(四)出国(境)工作

因公出国(境)工作的毕业学生团员,在出国(境)前将其团组织关系转接至派出单位的团组织;因私出国(境)的毕业学生团员(求学除外),在出国(境)前将其团组织关系转接至户籍所在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团组织。

(五)参军入伍(含涉密单位)

只能由毕业学生团员所在团支部发起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且必须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申请发起后系统会自动处理,将其纳入特殊单位专属库进行集中管理,无需再行操作。转往涉密单位工作的情况参照此流程办理。

请参军入伍(含涉密单位)团员填写《参军入伍(含涉密单位)毕业学生团员信息采集表》(附件三),于7月27日前提交电子版材料至团委组织部邮箱twzzb@law.pku.edu.cn。

(六)离校前尚未落实就业去向

优先将团组织关系转接至毕业学生团员本人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生源地的乡镇街道“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团员支部)”。若确有困难,也可转接至“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北京大学尚未落实就业去向支部”(ID:3031355),保留团组织关系不超过6个月,落实就业去向后及时转出。

(七)延迟毕业

按照学校学籍异动相关规定,应转接至毕业时间为延迟后毕业年份的团支部,根据实际毕业情况进行后续处理,并完成转移原因为“系统内部转移-延迟毕业”的转移操作。

 

三、线下工作相关要求

需要开具团组织关系转接介绍信的毕业学生,可依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组织关系介绍信》(附件五)的文件模版填写后,于7月5日中午12点前提交至团委邮箱youth@law.pku.edu.cn,并及时填写《关于申请团组织关系转出介绍信的情况说明》(附件四)发送至团委邮箱youth@law.pku.edu.cn,以便开展后续统计与核查工作。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许 佳  陶 紫

联系方式:62755375

联系邮箱:twzzb@law.pku.edu.cn、youth@law.pku.edu.cn

 

共青团北京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