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北京大学法学院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2年北京大学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的通知

 

法学院各团支部

为进一步提升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水平,不断增强基层团支部组织力、凝聚力,按照团中央、团市委部署要求,校团委决定开展2022年北京大学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定级对象

各级团组织成立6个月及以上(20226月1日前成立)的团(总)支部

 

二、定级标准

团支部立足具体工作实际,依据《团支部“对标定级”参考标准》(附件一)开展评星定级。总分值100分,对应星级为:

5星级

≥90分

4星级

80—89分

3星级

70—79分

后进团支部

60—69分

软弱涣散团支部

60分以下,或存在“一票否决”指标所列情况的

其中:

定为5星级和4星级的团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基础较好,组织力较强,今后应着力推进工作创新,成为示范标杆;

定为3星级的团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存在短板不足,应着力补齐工作短板,提升建设水平;

后进团支部和软弱涣散团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存在较大差距,组织力较弱,将列入重点整顿范围,必须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加强基本建设。

 

三、定级程序

“对标定级”工作坚持定期集中开展,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每年第四季度集中开展一次对标定级工作。2022年北京大学共青团系统开展“对标定级”工作安排如下

(一)团支部对标自评

1211日前,各团支部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产生本支部自评定级初步意见,再通过召开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等形式,对照参考标准,完成自评定级。自评过程采取“五评、双签字”方式,即评班子建设、评团员管理、评组织生活、评制度落实、评作用发挥,团支部书记、团员代表分别签字确认自评结果。

自评完成后须在《团支部“对标定级”自测评分表》(附件二)中登记评级结果并提交组织部公邮twzzb@law.pku.edu.cn自评结果须在北京共青团线上系统中录入

(二)基层单位团委(总支)复核认定

12月11日(周日)19法学院团委将线上组织召开下级团支部书记述职评议会,对照团支部自评结果,在各支部提交的《团支部“对标定级”自测评分表》(附件二)“单位团委(总支)复核”一栏进行标记,完成复核认定并做好存档。

 

四、工作要求

参考标准中涉及“直接评定为软弱涣散团支部”情形的指标为“一票否决”指标。未完成录入四次专题学习和专题组织生活会的支部,在最开始会被系统判定为“软弱涣散团支部”,以上活动录入完成后自动解除,其后归为“未完成支部数”纳入统计。

本次定级为4星级及以上团支部,方具备参评团内荣誉的资格;5星级团支部方可参评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无故未部署开展“对标定级”工作的基层团委、团支部,不得参评团内荣誉或参加团的重大活动;连续2年未开展“对标定级”或被评定为后进、软弱涣散团支部的,上级团组织向相关党组织通报有关情况。

附件一团支部“对标定级”参考标准

附件二:团支部“对标定级”自测评分表

 

 

 

共青团北京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022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