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研究生会关于北京大学第四十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法学院代表选举工作安排
时间:2025-04-29 来源:作者:
为保证北京大学第四十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法学院代表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选举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现将选举工作安排如下:
一、选举日程
1、4月29日,发布选举工作安排公告。
2、4月29日—4月30日【截至当日24:00】,代表报名。
3、5月 1日,确定大会代表并公示。
4、5月2日【截至当日12:00】,确定最终代表名单,填写代表登记表,并发放提案登记表。
5、5月2日【截至当日17:00】,将相关材料报送北京大学第四十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选举委员会。
二、大会代表资格及报名办法
根据北京大学第四十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选举委员会通知要求,符合下列条件者,有权报名参选或担任北京大学研究生代表大会会代表: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国法校纪;
2、北京大学法学院在读全日制研究生,包括各年级法学硕士、法律硕士及法学博士(包括延期毕业的法学博士)。
3、未受过学校处分,所有课程均合格,无补考记录。
请有意报名参选北京大学第四十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的同学下载报名表(见本通知附件),并在4月30日24:00时前将填写完毕的报名表、个人简历及个人成绩单报至fxydbt2025@163.com,按时并完整提交上述材料视为报名成功。
三、代表产生办法
(一)名额分配
根据法学院研究生人数占全校研究生总数的比例,现确定法学院研究生代表为12名。
(二)代表产生办法
本次代表的选举所有同学均可自由报名,如果报名人数多于本单位代表名额,则由所有报名同学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互投选出本单位代表;如果报名人数等于本单位代表名额,则报名人自动成为本单位代表;如果报名人数少于本单位代表名额,则由未产生代表的班级班委会,根据尚空缺的代表名额推举产生代表。院系常代表作为当然代表出席研代会。
如有其他问题,由法学院研究生会协商解决。5月1日-5月2日中午12:00为代表公示期,如在公示期内无人提出异议,则最终代表确定。
本办法由法学院研究生会解释,如有任何问题,请联系:
蒋萧同18614261898
魏明烜18810168897
卫文13051898978
(按照姓氏首字母排序,排名不分先后)
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会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