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会章程起草日程安排及《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会章程(公开征求意见稿)》【章委字第1号】

  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会从创立之初至今,已经走过了十五载春秋,从蹒跚学步到走上正轨再到逐步完善,研会在一次次的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也深刻的意识到制度建设对于一个组织的重要意义。对于过往实践中的好的措施和办法,需要章程来加以固化,对于未来研会的良好运行,需要章程加以规范,而研会更长远的组织发展,更完善的制度建设,则离不开起草章程这一基础性工作。更重要的是,章程同时也是研会自身明晰权利义务,接受法学院研究生群体监督,对法学院研究生群体负责的重要依据,是研会对于同学庄重的承诺。
  因此,北京大学法学院第十五届研究生会执行委员会决定在过往实践经验积累与制度建设工作的基础上,组织章程顾问与起草委员会,负责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会章程的起草工作,经过近两个月的起草过程,修改数稿,最终完成了《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会章程(公开征求意见稿)》。我们深知,由于自身的经验与能力有限,所起草的章程草案还有诸多不足乃至缺漏,更重要的是,研会的组织制度建设离不开其所服务,所依靠的广大法学院研究生群体,所以在最终将章程草案提交研代会表决前,我们将《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会章程(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发布并征求广大法学院研究生群体的意见和建议,希望集思广益,更好的完善属于大家的《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会章程》。
  经章程顾问与起草委员会协商,于5月16日(周一),本会通过公开方式将《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会章程公开征求意见稿)》向法学院全体研究生群体公布,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5月22日(周日)24:00时。期间,所有全日制法学院在校研究生同学可以通过邮件形式,将有关章程起草的相关意见和建议实名(考虑法学院同学在校身份验证与信息公开因素,不接受匿名形式)发送至章程顾问与起草委员会指定邮箱:pkulpu2016@163.com,邮件主题:章程起草意见和建议-班级-姓名-学号。相关起草意见和建议可以以word文档修订或批准形式直接在附件上进行标注,也可以单独以文字形式说明相关情况。

  附:章程起草日程安排

4月20日(周五),由原任及现任第十五届执委会秘书长、副主席、主席助理等若干成员另行组成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会章程顾问与起草委员会,协助主席开展法学院研究生会章程草案的起草工作。
5月6日(周五),章程顾问与起草委员会在研会原有各类规章制度及章程初稿基础上完成《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会章程(内部征求意见稿)》,交送北京大学法学院团委征求指导意见。
5月16日(周一),章程顾问与起草委员会完成《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会章程(公开征求意见稿)》。
5月16日(周一),章程顾问与起草委员会通过公开方式将《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会章程公开征求意见稿)》及章程的相关起草说明等情况向法学院全体研究生群体公布,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5月22日(周日)24:00时。
5月23日(周一),根据征求意见情况,章程顾问与起草委员会在北京大学法学院团委的指导下,对章程进行进一步完善。
6月1日(周三),形成最终提交第十六届研究生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会章程(送审稿)》。
6月2日(周四),将《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会章程(送审稿)》交送北京大学法学院第十六届研究生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组成代表审阅。
6月5日(周日),将《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会章程(送审稿)》提交北京大学法学院第十六届研究生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涉及《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会章程》制定的具体事宜,由北京大学法学院第十五届研究生会章程顾问与起草委员会负责解释。章程制定的相关工作进展将在“法学院学生工作网”随时公布,请予以关注。

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会第十五届研究生会执委会章程顾问与起草委员会
2016年5月16日
 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会章程(公开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