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法学院第十五次研究生全体大会选举委员会关于抽选程序状况处理的解释说明【研代字2015第13号】

  根据选举日程安排,选举委员会5月19日在候选人监督下开展报名代表抽选工作。根据选委会规定,在抽选过程中应全程禁止对外通讯。但由于某工作人员个人原因,在抽选刚进行时使用手机并联系被抽到同学,导致抽选程序中止和之前抽取的所有代表作废。为保证程序公正,经在场双方候选人同意,抽选程序重新开始。后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续的抽选程序和电话确认程序公正有效。
  为保证后续选举程序顺利进行,望广大同学和双方候选人积极监督,广提意见和建议。竞选委员会将尽最大努力保证研究生会换届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北京大学法学院第十五次研究生全体大会选举委员             201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