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研究生会关于北京大学第二十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安排

  为保证北京大学第二十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法学院代表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选举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经法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团研究决定,确定以下选举工作安排如下:
一、选举日程
1、4月22日,发布选举委员会成立公告、选举工作安排公告。
2、4月23日—4月25日,代表报名。 
3、4月25日—4月26日,各班确定大会代表。
4、4月27日—4月28日,大会代表公示。
5、4月28日,确定最终确定名单,填写代表登记表,并发放提案登记表
6、4月29日,将相关资料报送大会选举委员会。
6、5月 18日,召开研究生代表大会选举的工作说明会。
二、大会代表资格及报名办法
  根据北京大学第二十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选举委员会通知要求,符合下列条件者,有权报名参选或担任北京大学研究生代表大会会代表: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国法校纪;
2、北京大学法学院在读全日制研究生,包括各年级法学硕士、法律硕士及法学博士(包括延期毕业的法学博士)。
3、未受过学校处分,所有课程均合格,无补考记录。
  请有意报名参选北京大学第二十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的同学到法学院学工网研究生会页面或BBS law版下载报名表,并在4月25日中午12:00前报至各班班长。
  各班班长依据选举办法确定大会代表后,于4月26日21:00前,需将确定代表名单和参选代表名单以电子表格的形式(详见附件)发送至法学院研究生会办公室公邮:pkufybgs@163.com。
如有任何问题,请联系法学院研究生会办公室,联系人郭慧: 15801071726,胡立:15201476889。
三、 法学院关于北京大学第二十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一)名额分配
  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将于2011年5月22日(星期六)召开,正式代表人数共320名。根据法学院研究生人数占全校研究生总数的比例,现确定法学院研究生代表为23名。
根据选举办法,研会主席为代表团团长,常务委员会委员由法学院研会与上一届研究生代表大会常务委员协调提名,并有法学院研会成员民主选举产生。因此,需要各班选举产生的大会代表共21名。
  为了保证大会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代表的组成应兼顾学生类别、硕博比例、年级、专业、性别、民族等因素,各类代表的比例应与我院各类研究生的组成比例相一致。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并报法学院团委批准,21名代表名额分配如下:
1、08、09、10级法律硕士代表人数分别为每班1人,共12人。
2、09、10级法学硕士代表人数分别为每班1人,共4人。
3、07、08、09、10级法学博士代表人数分别为每班1人,延期毕业博士代表人数1人,共5人。
(二)代表产生办法
1、本次代表的选举工作由各班班委会负责组织,所有代表均由班级会议无记名投票产生,所有同学均可自由报名。
2、如果报名人数多于本班代表名额,则由所有报名同学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互投选出本班代表。
3、如果报名人数等于本班代表名额,则报名人自动成为本班代表。
4、如果报名人数少于本单位代表名额,则由该班班委会以班委会组成顺序顺次担任本班代表。
5、如有其他问题,由法学院选举委员会协商解决。
4月26日至4月28日为代表公示期,如在公示期内无人提出异议,则最终代表确定。
  本办法由法学院研究生大会代表选举委员会解释。

 研代会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