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用特别程序产生研究生会换届选举代表的通知

  按照法学院研究生会主席换届选举相关安排,5月11日到5月17日为代表报名阶段,现在报名已截止。截至2011年5月17日16:00,共报名367人,其中有效报名344人。具体报名情况为:
08级法律硕士:
一班8人,有效8人;
二班11人,有效11人;
三班12人,有效9人;
四班9人,有效8人。
09级法律硕士:
一班23人,有效23人;
二班24人,有效23人;
三班30人,有效27人;
四班32人,有效28人。
10级法律硕士:
一班32人,有效29人;
二班31人,有效31人;
三班46人,有效42人;
四班40人,有效36人。
09级法学硕士:
一班14人,有效14人;
二班7人,有效7人。
10级法学硕士:
一班15人,有效15人;
二班16人,有效16人。
延期博士生:
报名1人,有效1人。
07级博士生:
报名3人,有效3人。
08级博士生:
报名2人,有效2人。
09级博士生:
报名8人,有效8人。
10级博士生:
报名3人,有效3人。

  本次报名过程中,代表报名信息缺失或错误、用不同邮箱重复报名、代报名等情况均视为无效报名,利用一封邮件发送多个报名信息的,仅视邮件中第一位代表报名信息有效。
  综合报名情况,按照《法学院研究生会主席换届选举代表产生办法》中所规定的代表名额分配规则及“代表名额尽可能平均分配到每个班级”的原则,选举委员会将采用抽签这一特别程序产生部分班级的选举代表。其中除延期博士之外,剩余班级均需通过抽签产生代表。
  抽签时间为5月20日上午10:00,地点:凯原楼二楼会议室(201学生工作办公室对面)。      
  报名同学及其他同学均可到场监督。

              法学院研究生会换届选举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