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北京大学法学院第十三次研究生代表大会选举委员会的通知

  根据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会工作办法等文件规定,学院研究生会每届执行委员会任期一年。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会第十二届执行委员会于2012年5月选举产生,至2013年5月任期将届满。经过讨论,北京大学法学院第十三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将于2013年5月11日召开,会议将总结研究生会过去一年的工作,选举产生新一届研究生会执行委员会主席。
  为了保障换届选举的公平、民主、高效、有序进行,共青团北京大学法学院委员会决定成立北京大学法学院第十三次研究生代表大会选举委员会。选举委员会成员应当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组织和主持本次大会及选举程序。
  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史 诗  法学院团委常务副书记
  秘书长:胡 超  法学院团委副书记、校研究生会常代会法学院常代表
  委 员:杨宗威  法学院团委副书记
      杜春江  法学院研究生会第十二届执委会秘书长
      李晓宇  法学院研究生会第十二届执委会副主席
      宋求实  法学院2012级法学硕士研究生
      李文晴  法学院2012级法律硕士研究生

  选举委员会下设秘书组,负责相关工作的具体执行,选举委员会秘书如下:
  张天一(12级法学硕士)  谷铮彦(12级法律硕士)
  王韦力(12级法律硕士)  吴桂青(12级法律硕士)


               共青团北京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会
                 二零一三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