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知识产权日参访最高人民法院活动圆满结束

  4月26日,在继2015年5月参访最高院之后,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代表(包括博士、法学硕士、法律硕士以及中国法院博物馆志愿者)一行共二十人再次前往最高人民法院参访交流。本次活动由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会具体承办,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领导的大力支持。
  上午8:30,抵达最高人民法院后,同学们首先旁听了一场行政再审案件的开庭审理——“乔丹”商标争议行政纠纷10件案件。4月26日恰逢第16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因此本次庭审也受到了国内外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关注。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人民网等20余家媒体记者全程旁听,中国法院网、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新浪网法院频道对庭审进行了全程直播。
  此次庭审法官阵容空前强大,可谓是集齐了知识产权领域的最强审判阵容。本案由最高人民法院陶凯元副院长担任审判长,民三庭副庭长王闯,审判长夏君丽、王艳芳,以及助理审判员杜微科组成五人合议庭进行审理。诉讼当事人三方均未到庭,由其诉讼代理人代表出庭参与诉讼。其中再审申请人为迈克尔·乔丹,其诉讼代理人是上海方达律师事务所两位律师;被申请人为商标评审委员会,诉讼代理人是商标评审委员会两位委员;第三人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其诉讼代理人是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两位律师。2012年,美国NBA著名篮球明星迈克尔?乔丹系以争议商标损害其姓名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31条关于“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的规定等为由,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争议商标的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争议商标予以维持。迈克尔?乔丹不服从而提起行政诉讼,但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均维持了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因此迈克尔?乔丹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自4月19日最高院对案件进行第一次公开开庭审理、组织各方交换证据并质证后,4月26日,本案再次公开开庭审理。上午9:00,庭审正式开始。审判长主持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当事人最后陈述等诉讼程序。在庭审过程中,各方诉讼代理人就本案涉及的迈克尔?乔丹主张的姓名权的客体和法律依据是什么以及争议商标的注册是否损害迈克尔?乔丹的姓名权两个方面陈述了意见,争议焦点主要包括:1、迈克尔?乔丹所主张的姓名权所保护的具体内容是什么?2、迈克尔?乔丹在我国具有何种程度和范围的知名度?3、迈克尔?乔丹及其授权的耐克公司是否主动使用“乔丹”以及拼音,这对迈克尔?乔丹在本案中主张的姓名权有何影响?4、迈克尔?乔丹主张保护姓名权的法律依据?5、争议商标是否会使相关公众误认为与迈克尔?乔丹有关联?6、乔丹公司的经营状况,以及其企业名称、有关商标的宣传、使用等情况,对本案具有何种影响?7、乔丹公司对于争议商标的注册是否存有明显的主观恶意?8、迈克尔?乔丹是否具有怠于行使其姓名权的情形,该情形对本案有何影响?法庭诉讼过程精彩纷呈,三方诉讼代理人用他们专业的诉讼技巧、清晰的逻辑论述、强有力的证据支持为我们带来了一场法庭听觉盛宴。在最终陈述后,庭审于13:00左右结束,法庭未当场宣判。
  通过对本次庭审的旁听,同学们不仅对再审庭审程序有了初步了解和认识,也深刻感受到知识产权在当今法治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更体会到了法院在案件审理时的公开透明、公正司法,进一步增添了对最高人民法院神圣的敬畏感。
  中午,在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领导的安排下,同学们在最高院西区餐厅就餐。随后,集合前往位于正义路4号的中国法院博物馆参观。中国法院博物馆设有三个基本陈列展厅,六个专题展厅,三个普法互动区和一个法制影视放映厅,馆内陈列布置科学合理,馆藏丰富。在博物馆讲解员的带领下,同学们了解了大案件互动展示平台和法院信息数据公开平台的相关情况,参观了法律古籍珍本展、外国法院及国际法院掠影展厅,饶有兴致地听取了人民审判历史、人民法院建设和审判工作的相关内容介绍。
  通过参观中国法院图书馆,研究生代表不仅学习了中国法院机构建设和人民审判的历史发展,而且了解了大数据时代下数据集中管理平台等高科技功能对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的重要作用。大家切实感受到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大数据科技帮助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坚定信心。
  此次法庭旁听和法院博物馆参观活动,让高校学生有了与最高人民法院亲密接触的机会,加深了对司法公正与现实法律问题的思考,全面深化了对依法治国的认识。参访时间虽短,收获颇多,对于未来的法学学习有着积极的意义。今后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会也将继续保持与最高人民法院的沟通联系,进一步整合资源,为同学们拓宽与司法实务部门的交流互动的渠道,让更多的同学有机会参与到活动中来。

                     研究生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