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法学院第十六届研究生代表大会班委代表待选名单公示【研代字2016第7号】

  根据《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会执行委员会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研究生会代表大会代表由学生代表、班委代表和当然代表构成。
  其中,班委代表从法学院硕士、博士研究生各班级的现任班委成员中随机抽选产生,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法学硕士、法学博士每班级抽取班委代表1人。(本规定中的班委成员,不包括班党支部、团支部学生干部,但对于现任班委成员少于3人的班级,则该班级班委代表的产生须从该班级全体班委成员和党、团支部学生干部中抽取),根据2014年秋季学期初,各班班委选举换届纪录情况,班委代表待抽选名单如下:
  
  2015级法律硕士(非法学)一班 邓博文 戴玉婷 董 柯 韩康麒 高 健
  2015级法律硕士(非法学)二班 刘安东 彭粒一 黎俊志 韩 笑 何 昕
  2015级法律硕士(非法学)三班 孙 靖 邵旖旎 王林萍 万 宇 石 伟
  2015级法律硕士(非法学)四班 张蓉蓉 周诚欣 余彦儁 吴 鑫

  2014级法律硕士(非法学)一班 陈锦锋 丁 丁 冀世纪 贾志怡 曹如冰 陈茜茜
  2014级法律硕士(非法学)二班 陆徐倩 尚 东 李万胜
  2014级法律硕士(非法学)三班 王月震 薛平丹 闫 云 王银儿 王 瑛 杨黎明
  2014级法律硕士(非法学)四班 张家帅 余梦嘉 张 爽 张 倩 张 旭

  2013级法律硕士(非法学)一班 朱翼云 周盈孜 张 雪 郑翠玉 尹光辉 郑 南 张红利
  2013级法律硕士(非法学)二班 孙 鉴 王 琪 王沛嘉 乔 敏 马纪元 宋 佳
  2013级法律硕士(非法学)三班 季建明 林怡婷 姜阿英 金 琳 姜 涛 黄西婷 李 洋
  2013级法律硕士(非法学)四班 陈全思 何雪婷 陈涵煦 胡泽洋 郭迁迁

2015法律硕士(法学) 刘俞含 侯美林
党委成员(谭思瑶 成 越 刘 煜)
团委成员(刘燎原 赵睿璇 欧 宇)
  2014法律硕士(法学) 赵 安 葛田雯 赖梦茵 杨雨菲

2015级法学硕士一班 张嘉伟 金飞艳 王若时 黎 玥
  2015级法学硕士二班 邱舒婷 谭 晨 任爱枫 时振平

  2014级法学硕士一班 李思佳 杨锦程 张雪冰 沈 洁
  2014级法学硕士二班 曾梦婕 邓世缘 王晓晨

  2015法学博士班 邵博文 耿 颖 涂欣筠 芦 露
  2014法学博士班 金 曼 唐夕雅
党委成员(董学智 徐 俊 王若恩)
团委成员(张钰羚 孟宪亮 姚 偞)
  2013法学博士班 李松晓 胡 斌 李 晟
  2012法学博士班 覃甫政 吴才毓 薛 杉 杨晓琰 刘子平

  该名单中2015级法律硕士(法学)班、2014级法学博士班,现任班委成员少于3人,该两个班级班委代表的产生从该两个班级全体班委成员和党、团支部学生干部中抽取产生。
  该名单中2014级法律硕士(非法学)一班曹俸瑜,报名为法学院第十六届研究生会执委会主席候选人,故在班委代表抽取时不计入待抽选班委名单。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5月20日(周五)12:00时止,本名单接受法学院研究生的实名异议。异议材料发送至工作邮箱:pkulpu2016@163.com。

                    法学院第十六届研究生代表大会选举委员会
                               201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