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法学院第十七届研究生代表大会主席团公告 【研代字2017第12号】

  北京大学法学院第十七届研究生代表大会于2017年6月11日下午在凯原楼模拟法庭举行。大会应到代表44名,实到代表31名,实到代表人数符合开会规定。
  
  大会上,代表们听取、审议并举手表决通过了法学院研究生会第十六届执行委员会主席曹俸瑜所作的《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会第十六届执行委员会工作报告》。

  大会还以31票赞成,表决通过了《关于通过<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会章程(修正案)>的提案》,《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会章程(修正案)》自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大会还以29票信任、2票弃权,选举2015级法律硕士刘安东同学当选为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会第十七届执行委员会主席。
   
  至此,北京大学法学院第十七届研究生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已经结束,第十七届研究生代表大会主席团、选举委员会即时解散。
   
  特此公告。
   
   
   
   
            北京大学法学院第十七届研究生代表大会主席团
                     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一日



《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会章程(修正案)》附件如下

 《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会章程(修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