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法学院第十七届研究生会执委会主席候选人名单公示【研代字2017第9号】

    截至2017年5月16日17:00候选人报名时间截止,北京大学法学院第十七届研究生代表大会选举委员会共接收到一名同学的法学院第十七届研究生会执委会主席候选人申报材料,该名同学是刘安东(北京大学法学院2015级法律硕士)。经选举委员会审查,该同学所提交的各项材料满足报名需要,并于5月22日(周一)发布【研代字2017第8号】公告对上述报名情况进行了公示,至5月24日(周三)12:00异议期截止,选举委员会没有收到针对上述同学的异议。经选举委员会对该同学的报名材料进行实质审查后,正式确定北京大学法学院第十七届研究生会执委会主席候选人名单,现予以公示:

    刘安东(北京大学法学院2015级法律硕士)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刘安东同学正式具备候选人资格,依据《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会执行委员会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享有候选人权利,并履行候选人义务,接受选举委员会及全体法学院研究生会会员的监督。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法学院第十七届研究生代表大会闭幕,候选人须严格遵守《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会执行委员会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相关纪律要求。选举委员会将对所有候选人进行监督,并同时接受全体法学院研究生会会员的实名举报。异议材料发送至工作邮箱:pkulpu2017xwh @163.com。异议处理方式依照《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会执行委员会选举工作暂行条例》。


         北京大学法学院第十七届研究生代表大会选举委员会
                     2017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