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法学院第十七届研究生代表大会班委代表待选名单公示【研代字2017第7号】

  根据《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会执行委员会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研究生会代表大会代表由学生代表、班委代表和当然代表构成。
  其中,班委代表从法学院硕士、博士研究生各班级的现任班委成员中随机抽选产生,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法学硕士、法学博士每班级抽取班委代表1人。(本规定中的班委成员,不包括班党支部、团支部学生干部,但对于现任班委成员少于3人的班级,则该班级班委代表的产生须从该班级全体班委成员和党、团支部学生干部中抽取),根据2016年秋季学期初,各班班委选举换届纪录情况,班委代表待抽选名单如下:
  
  2016级法律硕士(非法学)一班 姜宛如 陈鑫 雷子博
  2016级法律硕士(非法学)二班 林舒阳 刘帆 李军 焦逸尘 潘宁 沈晨叶
  2016法律硕士(非法学)三班 田祥安 徐依兰 杨璨灿 邵峰 王惠一
  2016法律硕士(非法学)四班 杨永济 杨文艳 张寒露 左小平 朱越超

  2015级法律硕士(非法学)一班 黄其杰 邓博文 董柯 韩康麒 陈思齐
  2015法律硕士(非法学)二班 李仁睿 李倩芸 刘涛 李杏子 刘伟
  2015级法律硕士(非法学)三班 孙靖 邵旖旎 王林萍 沈袆 石伟
  2015级法律硕士(非法学)四班 庄慕平 周锦琳 杨璟颖 周诚欣

  2014级法律硕士(非法学)一班 陈锦锋 丁丁 黄啸 曹如冰
2014级法律硕士(非法学)二班 尚 东 李湖婷 刘媛媛
  2014级法律硕士(非法学)三班 王月震 薛平丹 闫云 王银儿 王瑛 杨黎明
  2014级法律硕士(非法学)四班 赵桐 余梦嘉 张 爽 张 倩 张 旭

  2016法律硕士(法学) 李佳澎 郭艺聪 刘佳汇 金花
  2015法律硕士(法学) 刘俞含 吴陶钧 
  党委成员 (成越 刘煜 刘燎原)
  团委成员 (赵育才 董雅婧 陈佳茹)

  2016级法学硕士一班 金曼特 吴蔽余 高颖文 荆佳杰 李金龙
  2016级法学硕士二班 范维 戴月 陈陌阡 彭雨晨 王泓之

  2015级法学硕士一班 周国祥 陈文昊 王若时 黎玥
  2015级法学硕士二班 邱舒婷 谭晨 任爱枫 时振平

  2016法学博士班 胡翔 徐兴涛 蒋心培 池丽娟
  2015法学博士班 李大何 刘寒
  党委成员 (邓超 刘译 彭宁)
  团委成员 (王栋 肖艺能)
  2014法学博士班 金 曼 吴凯 格桑次仁 唐夕雅
  2013法学博士班 胡斌 张金平 夏丁敏 李晟
    该名单中2015级法律硕士(法学)班、2015级法学博士班,现任班委成员少于3人,该两个班级班委代表的产生从该两个班级全体班委成员和党、团支部学生干部中抽取产生。
  该名单中2015级法律硕士(非法学)二班刘安东,报名为法学院第十七届研究生会执委会主席候选人,故在班委代表抽取时不计入待抽选班委名单。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5月26日(周五)12:00时止,本名单接受法学院研究生的实名异议。异议材料发送至工作邮箱:pkulpu2017xwh @163.com

法学院第十七届研究生代表大会选举委员会
                               2017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