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法学院第十五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公告【研代字2015第11号】

  尊敬的法学院同学,北京大学法学院第十五次研究生代表大会选举委员会于2015年5月14日、15日、16日开展了法学院学生代表现场报名工作。根据《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会执行委员会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以下简称“选举条例”),选举委员会邀请了学院教务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配合完成报名代表和班委代表的资格审查。
  经审查,报名的代表候选人中,共有366名同学报名完成报名。其中有11名同学不符合选举条例第十六条第(二)项条件,1名同学不符合选举条例第十六条第(三)项条件,6名同学不合符选举条例第十六条第(四)项条件,其余348名同学符合代表报名条件。在99名班委代表候选人中,6名同学不符合选举条例第十六条第(二)项条件,其余93名同学符合代表报名条件。
  两类学生代表候选人总计共441人符合代表候选人资格。符合条件的报名代表候选人名单已张贴在凯原楼二楼公示板。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5月20日(周三)12:00时止,本名单接受法学院研究生的实名异议。异议材料发送至工作邮箱:pkulpu2015@163.com。


                                            法学院第十五次研究生代表大会选举委员会
                                                    2015年5月18日